丫头,你怎么又睡着了呢(完本)-第3章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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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后来,老爸旁征博引已经受到丫头的感化了,意思是丫头对弟弟蹭温暖撒娇的短信每“信”必复。这一点,能想象到,老爸远在西北,看着炕头上的地图,眯缝着眼睛找到深圳后,再将丫头和弟弟的地址拉一条线,乖,就这么一点点距离。也许,某一个清晨的梦里,他会告诉老妈,乖乖,这要是老三媳妇就好啦……

这只是个抽象的猜想而已,杨二再牛b也不会招萨科齐的待见吧?事情原本就没那么简单。那段时间,老三,也叫小的,也叫弟弟,他紧锣密鼓地跟丫头套好关系也就是想早点做叔叔而已。

老三那家伙封口特紧,不像我这么张扬,当时那小子也正在大行桃花运,他的消息,就像浸满酒精的海绵一样,酒精的味道是慢慢蒸发的,待到香气氤氲,必然是“人从月下归”之时,这满屋芳香很实在。而我这块破抹布上,沾再多的水,往外一提拉,稀里哗啦全没了。

就这德行。所以,老爸用一个多年来老行政工作者的态度对我提了以下要求,记在这里,权当是执行。

第一,你要学会尊重。老大呀,你有个毛病,我在你上高中的时候就说过,你这人就像你小舅一样,有点花心,猴子掰包谷吧,拣芝麻丢西瓜的事情你常干,还乐此不疲。这一次,你再不小心……

后面他省略了n多话,意思是我要再胡来,他肯定废我武功,驱逐出门,怕怕。

他顿了顿,又说。

第二,在网上,你不要蜻蜓点水,到处留情。你仗着自己能言善辩,到处招惹,如果这次你再对不住这个女孩子,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我倒想看看你的头到底有多大……

……

后来,老爸字字句句切中要害。关键是他点的都是我曾犯过的错误,我就是麻省理工辩论队的,也只能做哑巴吃黄连状了。

听完后,心里那个颇不宁静呀。

后来,我想缓和一下气氛,就告诉老爸,我说我收到了新疆一位姐姐的干果,还有红枣,要不给你留点?

他没多大精神地问了我一句:骗的吧?

晕倒,我多年经营的好学生形象仅仅这两年的时间,就被摧毁得差不多了,我干吗费那劲儿骗个红枣干果呢,人家是姐姐照顾弟弟,本来想给老爸说你懂个p,后来想了想,还是忍住了。在电话的这头挤了半天笑脸,发现肌肉不听指挥,就沉默了。。。。。

用一种行政工作的高度审视爱情(2)

老爸在那头“喂,喂……”了几声后开始干笑了。我就知道,他就这脾气。

干笑几声后,他立马进入状态:“我没上过网,不知道网络里的事情,但你们几个都上,也知道个大概,网络的那一头也是人,坦坦荡荡吧,别想着骗这骗那,不然最后栽倒的还是你自己……”

郁闷,这行政干部,即便是退休了也不是省油的灯哪。

玩笑归玩笑,老爸最后还是会很孩子气地说:“不说啦,给你省点电话费,现在你也不小啦,自己看着办吧,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你好自为之吧……”

剩下的是我在电话这头的长叹,什么时候才会真正长大呢?

俺这年龄,到了老家,按辈分,叫爷爷的一堆人;按年龄,叫伯父的都出来n多了,娘的,咋还长不大呢?118元钱的丝袜

丫头说,她原来在地摊上买的袜子是20元一双。

前几天我们去超市,在门口碰到一摆摊的,8元一双,她看了半天,挑了半天,最后拿了2双。

想想她原来买过的衣服,动辄几百,虽然没有上千的衣服,但也比地摊货强多了。这个消费观点还是在改变,前几天从淘宝买了几件包啊衣服鞋什么的,拿来一看,质量跟地摊上的差不多。而且,在天涯看帖子,发现一些人的淘宝店里的商品,公然就是地摊货。

于是,心下释然,给丫头宽心,我说就当你是从淘宝买的20元的丝袜吧。

我说现在大环境不好,我们得省着点花,就当是为明年,为后年省钱,你老公赚不了钱,省钱也算是赚钱了,现在只抽元的小白沙,只要挂在嘴里,冒着烟气就行,要是抽一两块的大前门,感觉自己也不像个爷们了不是?

可是,8元钱的丝袜终究不是个上得去台面的东西,后来忘记和啥衣服放一起泡水里了,一件100多的衣服,就那么白白遭殃了,再怎么洗也洗不干净。

我说这叫丢了西瓜拣了芝麻……

话说这染色的事情,这两年来还真发生过不少,回头找个时间好好唠叨一篇出来,吃亏最大的是我啊,丫头的好几件上好的衣服也算是默默无闻地奉献给染色大军的纠缠了。那啥,不是有“吃一堑,长一智”的说法嘛,谁的衣服没被染过那么一下两下呢?

在零花钱上,我总比丫头要多得多,一天的可乐和烟,少说也得六七*块。丫头一直不喜欢吃零食,除了一点点化妆品,几乎没有其他开销了……

惭愧之余,感念淡淡的幸福。

我能给丫头的,还能是什么呢?

其实吧,我的惰性、我的脾气,丫头一直在总结,说得头头是道,可我改变不了,我说我改变了,那就不是我,那就是另一个人了。牛皮就这么一直吹着,但我不知道我啥时候才能出息点,像个铁骨铮铮的男人。12只适合夜晚穿的旗袍

年前的时候,朋友送了件红色的旗袍,不是艳丽的中国红,但那种略显低沉的红色看起来就像新娘一样。丫头试着穿了一下,身段尽显,还算不错,可这东西不能上班的时候穿呀。

只在屋子里穿一次就挂起来了,未免太可惜了。爱臭美是女孩子的天性吧,知道那东西惹眼,放弃不穿,心下多少有点失落。

有天晚上看完电视后,我提议去溜达一下,丫头问我,要不穿着旗袍去?

我还能怎么说?穿就穿呗,你穿旗袍,我依然是拖鞋大裤衩,穿个短袖还要把袖子捋到最里头的样子……

整了半天,她连披肩都搞上了,貌似旧上海的阔太太一样,我笑着把披肩拿下来了,一件旗袍,还有上身的小马褂,够拉风了。

果然,一路走着,吸引了不少眼球。

这两人可真是不伦不类,一个穿得冠冕堂皇,一个穿得邋遢走样,还要手挽着手。

丫头毕竟年龄小啊,一步一步地走着,说话声音都变得跟平时不一样了。

我心想,这人啊,要是突然来点富贵,可怎么办呢?我家丫头平时穿得都是正正规规的上班服,突然这么一换,吸引了别人的眼球不说,还让人觉得富态了不少。

转了一大圈,大概一公里吧,她扭捏着,打量着周围。唉,不就穿一件衣服嘛,白天不能穿我夜里穿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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