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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2)

对耆英讥讽怒骂,大肆凌辱。耆英此时已年近七旬,在政坛上已被冷落了八年,对此次因咸丰帝看重而复出喜出望外。他本以为凭着他先前多年办理“夷”务的老经验,凭着他当年与英、法等国使节的老交情,此行一定会有收获,自己也可藉此东山再起。他万万没有想到竟会遭到此等羞辱,实在不堪忍受。两天后,便从天津返回北京了。还剩下桂良和花沙纳。他们手无可战之兵,更无权屈和。面对英、法的凶焰,他们忍气吞声,行“磨难”功夫。他们曾多次请求态度相对温和的俄、美使节出面说合。俄、美乘机伪饰调停而最先获利。1858年6月13日,《中俄天津条约》签订。

6月18日,《中美天津条约》签订。中俄、中美签约后,咸丰帝原以为俄、美“受恩深重”,必然会知恩图报。6月14日,咸丰帝又收到黑龙江将军奕山的奏折,得知奕山与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签订了《瑷珲条约》,竟然在对条约内容尚未作出判断前,指示桂良,让他劝说俄国公使普提雅庭:今俄国已准五口通商(指《中俄天津条约》),又在黑龙江定约(指《瑷珲条约》),诸事皆定,理应为中国出力,向英、佛(法)二国讲理,杜其不情之请,速了此事,方能对得住中国。在咸丰帝看来,几千里外的不毛之地,比起近在咫尺的军事威胁,自然算不上什么。哪知这些没有良心的“夷”人,受恩不报,表面上敷衍,背后里却帮助英、法,希望英、法勒索越多越好。墨迹未干的中俄、中美《天津条约》,皆有措辞严密的无限制最惠国条款,英、法抢到的一切利益,俄、美都可“一体均沾”。1858年6月22日,英国专使额尔金照会桂良,如若继续迟疑不定,即进军北京。6月25日,英方提交和约草案56款,“非特无可商量,即一字也不容改”。咸丰帝闻此消息,准备决裂开战。桂良等人心知,开战必遭失败,到时更不可收拾,便不顾旨意,于6月26日与额尔金签订了《中英天津条约》,又于6月27日与葛罗签订了《中法天津条约》。条约签订之后,桂良才上奏,力言“战之不可者”五端,宣称“天时如此,人事如此,全局如此,只好姑为应允,催其速退兵船,以安人心,以全大局”。

事情已经如此,咸丰帝仍欲讨价还价,桂良的奏折又到了,转告英、法要求援照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之先例,由皇帝在条约上朱批“依议”二字方肯退兵。到了这个时候,咸丰帝感到无力抗争了,只能拿起朱笔,在桂良进呈《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上,分别写上了“依议”两个字。炮口下的谈判,结果只能如此。咸丰帝胸口积郁着一股怒气,只能将气撒在替罪羊身上。他下令耆英自尽,罪名是“擅自回京”。

第九章公使驻京问题(4)

《中俄天津条约》共有12款;《中美天津条约》共有30款;《中英天津条约》共有56款,另有一专条;《中法天津条约》共有42款,另有补遗6款。从条约的内容来看,《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危害中国甚烈。由于各国条约中皆有片面无限制最惠国条款,一国所得,它国可以“均沾”,因而俄、美亦可享有英、法的同等待遇。综合四国条约,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公使驻在北京、觐见皇帝时用西方礼节。

二、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即蓬莱,后改烟台)、台湾府(今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今海口)、镇江、南京为通商口岸;并约定在平定太平天国后,长江中、下游另开三埠为通商口岸。

三、外国人凭“执照”可往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执照”由各国领事颁布,由清朝地方官盖印。

四、修改海关税则,减少商船船钞。

五、赔偿英国银四百万两、法国银二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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