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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灵厨在六零年代种地 第66节(2 / 2)

  唐清清就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攻克这两个问题。

  当然,她如今最想改良的还是红薯的问题,毕竟大多数人家都是吃红薯的,再加上改良口感肯定是比提高产量来得容易一些的。

  说做就做,唐清清从家里储存红薯的地方拿出来几个,选了红薯表皮光滑鲜亮有白浆的,然后把红薯切成小块,观察这些红薯块有没有受到虫害或者湿气,挑选出里面最好的再下地。

  其实这个时节并不是种植红薯最好的,一般春红薯是四月种8月收,秋红薯是7月种十月收,而现在已经10月初了,种的话只能勉强算是冬红薯,10月种十二月收。

  就这,还是因为她所属的地方温度比较高呢,如果温度低的话基本没有人种冬红薯,不然寒流一来,这种下去的种子都得白费。

  红薯育苗一般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唐清清为了今年能够收获一茬,还特意放了一些灵气珠在旁边,她以前在江夏大队的时候就发现了,这灵气珠不仅可以改变土质,还能够促进幼苗的生长。

  是的,这玩意就是这么鸡肋,只能促进幼苗生长,对于那些开花结果的毫无帮助。

  “舅妈,你在…做什么呀,带弟弟…弟弟回…回来了。”连生站在荆棘篱笆外面叫嚷。

  那推车确实不错,每天早上都是连生推着弟弟去外面溜一圈,偶尔还会跟着小朋友一直走到部队的小学那里才打道回府。

  可是也有弊端,就是这推车太高,要是小宝想要大小便都得找大人帮忙。

  此时连生叫唐清清就是这事儿。

  小宝是个非常爱干净的孩子,如果他把尿撒在自己身上,那这一天的都会特别的别扭,所以唐清清也不敢耽搁,出来打水洗手后就给孩子把尿。

  等到稍晚一些的时候,太阳猛烈起来了,唐清清也就不再待地里了,回家跟两个娃一起玩耍。

  连生上回没有回去,周姐姐后面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在寄信过来的时候还有一本识字的本子,据说那是还没见过的姐夫做的,专门给小娃娃认字用。

  这千里迢迢寄过来的可不能浪费了,所以几个人每天上午都会有一个任务,那就是认字,指导老师是唐清清,主要学员是乔连生,而小宝则是那个附带的。

  他如今才八个月大,每天只会“哦哦啊啊”的说一些自己才懂的火星语,去医院检查徐医生也说了,小孩子到一岁的时候表达能力才发育正常,到时候自然就会说话了。

  今天要教连生的是一首诗,唐清清只是简单的念了两遍,连生竟然就可以背诵出来了,这记忆力可真的是很不错啊。

  “行了,你再复习两遍就可以带着弟弟一起学习了哈!”唐清清也没有再继续增加任务,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本来就是培养兴趣的时候,如果看他学得快又增加任务,反而会打击孩子的积极性。

  果然,看舅妈不理会自己了,连生乖乖又读了两遍,还顺便把乔爸爸写在一边的翻译也读了,这才停下来。

  把书翻到第一页,连生这会儿也开始当起了小老师,兴致勃勃的要带着弟弟一起学习。

  “弟弟你看,我先教你认哥哥的名字,这是连,连续的连,这是生活的生。”连生指着本子上的两个字给弟弟看。

  小宝也特别给面子,一点没闹,乖乖用手去摸刚刚哥哥摸过的地方,嘴里不停地嘟囔着,小模样还挺认真。

  感觉弟弟已经学会了自己的名字,小连生更来劲了,继续教:“弟弟,你的名字是小宝,哥哥指给你看哟!”

  唐清清刚刚就待在一边休息,这会儿听到连生的话才插嘴道:“连生,小弟弟的小名叫做小宝,大名叫做周景年,景色的景,年份的年。”

  “舅妈,弟弟有两个名字呀?”连生有些不解。

  看把孩子都弄糊涂了,唐清清才解释了一番,小宝刚刚出生,她夫妻两就选好了名字,也去上了户口,但唐清清叫宝宝叫习惯了,干脆就再起了个小名。

  大家也是随着唐清清叫的,所以一直以来这大名反而没怎么用过,要不是刚刚连生说起来,她都要忘记了。

  “哦,我知道了,就跟木头…叫…席木杨,一样。”

  木头是他这段时间带弟弟出去外面玩认识的,对方今年上学了,早晨,连生就经常和弟弟一起送木头到学校呢。

  他前几天就听木头抱怨过,说老师教他们这名字的时候非让他写席木杨三个字,比起木头这两个字来,难度大了好多。

  想到这里,连生也有些紧张:“舅妈,弟弟…名字笔画…多,难写。”

  他说到后面有些着急,干脆加上了动作。

  唐清清弄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顿时也沉默了,其实起名字的时候没有考虑那么多,单纯就是觉得孩子出生的年份好。

  “其实景年两个字也不难写。”唐清清忽悠他,“那以后我们也可以先教弟弟把名字学会再去学校,到时候就麻烦连生教弟弟写名字哟。”

  连生被舅妈赋予重任很是高兴,保证道:“我一定会教弟弟写名字的,弟弟这么聪明,肯定可以很快学会。”

  说完还逗了一下小宝:“弟弟,你说是不是呀!”

  “咿呀,哈哈哈哈哈……”小宝知道啥,还以为哥哥和自己玩呢,顿时乐得不行。

  自此,连生学习起来更有干劲了,以前偶尔还会想出去玩,现在有教弟弟的这根萝卜在前面吊着,那是积极主动得不行。

  再说到周陆寒,他拿到媳妇赠送的礼物之后就在大家伙面前炫耀了一回,只是部队这边蚊虫并没有特别猛烈,大家手里也有灭蚊的,并没有引起什么关注。

  这就让周陆寒觉得不过瘾,于是在之后几天,他时不时把驱蚊草拿出来暗搓搓显摆,就为了让大家伙都知道唐清清同志和他感情特别好。

  而这东西,倒是让一个小战士特别感兴趣。

  他之前是在一座海岛上面服兵役的,那地儿四周都是水,海岛上植被丰富,水草丰茂,特别受蚊虫的青睐。

  有人专门计算过,一立方可以有一千多只蚊子,平时用手捞一把,那就能搞死几十只,想想就知道有多么的可怕。

  他之前在那边当兵的时候,时时刻刻都得包裹住自己,就连头上都要戴着防蚊帽,如果要去沼泽林子里巡逻,那更是需要防蚊服,防蚊帽一条龙准备,不然被蚊子叮得狠了会有死亡的威胁。

  这小战士虽然离开了那里,可是他时刻记着那边的困难,这不,别人看周陆寒带过去的草那就是看风景,他看周陆寒带过去的草却是像宝贝眼里都要冒绿光了。

  等训练结束的时候,小战士实在耐不住过去找了周陆寒,把他当初服役地方的惨状给周陆寒讲了一遍。

  “照你这么说军方也是想了很多办法的,我这草在驱蚊方面是有点作用,可是我也不知道放那儿行不行啊。”周陆寒有些犹豫。

  一听到海岛战士情况那么差,周陆寒当然是愿意去帮忙的,可是这东西毕竟是他媳妇做的,万一没效果,那不是让人家顺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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