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风生当然不会这样觉得,反而痴痴地看着周岚,甚至不曾察觉时间的流逝。
不知不觉间夜色已渐渐张狂。
风生并没有随岑至明回家,他要留在病房里陪爱人。
加护病房不允许久留,风生便在外间搭一张行军床过夜。
半夜里医生来查看情况时,他才跟进去看一眼。
明知这不过是暂时的,那种咫尺天涯的感觉还是油然而生。
他却没有发现,护士小姐们都争先恐后地跟着医生来探望他们这对俊美的东方同志。
手术前从不失眠的风生这晚却辗转反侧不能入睡,他不由自嘲:总算是切身体会到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第二天早上,周岚还没有醒来,风生开始着急,拉来汤姆逊问东问西。
汤姆逊只得拼命安慰他,快了,快了。最后还允许他留在病房里陪周岚。
可是坐在床边没多久,风生抵不过睡魔侵袭,竟靠在床边昏昏睡去。
迷迷糊糊中脑袋本能地向柔软的地方移动,最后,他终于找到一截圆圆的物体,枕着好舒服。
「风生,风生。」
咦,是周岚在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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倏地睁开眼,抬起头,风生惊喜地叫:「你醒了?会不会想吐,我给你拿一个柠檬来……」
周岚笑着制止他:「你快给我揉一揉右腿才是真,它被你枕得好麻。」
「……你说什么?……有感觉到麻?」风生张大了嘴,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良久,他终于反应过来,一下从椅子上站起,连声说:「我去叫汤姆逊过来,我要去通知妈妈,我要打电话给爷爷……」话还没说完,一滴眼泪早已不受控制地滑落出眼眶。
使劲咬一下自己的手背,犹恐是梦中。
还好,能感觉到痛。
汤姆逊给周岚做完详细的全身检查后,啧啧称奇:「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的脊骨分明没长齐,但是神经和脊髓已经能发挥作用,这样的情况连经验丰富的我也是生平仅见。」
躺在床上的周岚没好气地说:「学海无涯,你才几岁?也敢大言不惭谈什么经验。」
他对这个红毛夷人向来没有好感。有什么不得了的呢?就会屁股上插扫帚扮尾大。
何况,还曾让风生吃足苦头。
汤姆逊却并不在乎他的风凉话,毕竟长了一颗科学家的心,此时只顾沉迷在新发现里兴奋不已。
他竟然怂恿周岚:「不如你就长住在研究院里,让我们观察半年再回去。」
连一旁的风生都忍不住发声制止:「博士,我们是人,不是小白鼠。」
周岚更是过激地反对,夜里他对风生说:「事不宜迟,我们快些回香港。」
「最起码也要等你完全康复了再说。」
「完全康复,是指可以和你打网球的地步。至少还需要做两年复健。你难道忍心让我待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两年?」周岚一阵怪叫。
「我的意思是说等到你的伤口拆线以后再做打算。」
「谁知道汤姆逊那科学怪人会想出什么办法裁剪我?夜长梦多。」
「小人之心。」
不过不久以后,周岚到底真的偷偷溜出了医院。
那天夜里,风生推着周岚,躲过医院里的盘查,飞快坐上早在外面等候的大房车,一阵风驰电掣驶向机场。
回头看看身后渐渐缩小的建筑物,风生笑道:「博士明天一定会气得跳脚。」
周岚掰过他的头,又把自己的头埋在他的颈窝处,不满地抗议:「想他作什?还恋恋不舍不成?」
他们的驾座驶到机场。
那里停着一架中型波音客机,是周家的私人飞机。
他们直直飞过国境,来到加拿大。
他们两人都执有美加护照,所以很快选了一个小教堂,没有请人观礼,静静地完成了结婚仪式。
周岚已经能用拐杖撑起身子,随着牧师的话音落下,他们深深拥吻。
风生笑,却又泪盈于睫:「我们在一起才多久,怎么我就有老夫老妻的感觉?」一向自暴自弃的他想不到自己还有结婚的一日,还是同一名男子。
无论如何,此刻的他都感到了无法形容的幸福。
周岚却说:「我倒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好似在渡蜜月。」
风生拿出订瞒的mercier一九六六年份红葡萄酒自娱自乐,还邀请牧师共用。
他对周岚说:「以前读冯延已的词,有什么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觉得好肉麻,可是现在……」他举一下杯,把那昂贵的红色液体洒落在地上,「我也要这样向上天许愿,愿他保佑我们像堂上的燕子,永不分离。」
「那会像燕子那样短命,我们要像磐石一样,千年无转移。」周岚也举起那郁金香形状的水晶杯,一饮而尽。
从此,他们将会名正言顺地长相厮守,暮暮朝朝,无论怎样的风雨如晦,也不离不弃,直至天荒地老。
汤姆逊对他们的落跑自然是破口大骂,但是骂归骂,还是帮他们联系到蒙特利尔最好的神经科,让周岚去做复健。
这天风生和周岚来到跳蚤市场淘宝,周岚无意中买到一对失蜡法铸成的铜制盘套瓶。外面一个大盘用来盛冰块,中间的细颈瓶用来盛酒,是古人冰镇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