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树旁,抹了把头上的汗水,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胸膛,开始认真观察起自己重生回来的这副躯体。直到此时他才察觉到体内的力量似乎有些大得惊人。
莫非是重生前后的身体力量叠加了?这倒是一个意外之喜。他当雇佣兵的那些年,别人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野狗。因为他总是能在绝对悬殊的力量面前,一口一口撕掉敌人的血肉,直至将其彻底干掉。
有一回在墨西哥与美国的边境处执行任务时遭到毒贩偷袭,同行的其余四名队友相继丧命,而他硬生生单枪匹马在荒漠上跟毒贩周旋了两天两夜,最终不仅干掉了十几名毒贩,还收缴了一百多公斤毒品。
如今有了力量的加持,如果再面对曾经的那些对手,他有信心在打个照面的工夫下,将其一击毙命。
“你想干什么?”躺在地上的杜鹃醒转过来便看见了赤裸上身,脸上还挂着淫笑的赵河生,下意识将双手护在胸前,眼中含有几分警惕。
赵河生斜了她一眼,讽刺道:“板上钉钉的玩意儿,老子嫌扎手。”
“赵河生!你混蛋!”杜鹃反应过来,气得柳眉倒竖,挣扎着坐起身子就要去咬他的腿。
赵河生躲开她的偷袭,穿上衣服又朝山下赶去。
杜鹃抓起地上的土块,使劲朝着他掷了过去,赵河生头也没回便抬手接住,然后往后轻轻一抛,土块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她头上,痛的她捂着脑袋倒吸凉气个不停。
下山途中又一次与二人擦肩而过,这一回赵河生多打量了他们几眼,当看到少女脚上的那双登山靴后,他立马记起了两人。
上一世他便见过两人,还曾带着他们在吞云山逛了两天,挣下了五百块钱的巨款。当时他就极为喜欢少女脚上的那双登山靴,上大学打工挣到钱后,便第一时间去商场给老爷子和阿姐一人买了一双。
前世的他未经世事,且世面见的少,并未发觉两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现在仅仅是瞟了一眼,他便给两人打上了几个标签。
有钱,非常非常有钱,军人,高手。
有钱自然很简单,寻常人不会吃饱了撑的买一双一千多块的登山靴,来这种穷乡僻壤打猎。
非常非常有钱则是从少女手上的那块表得知。虽然赵河生对奢侈品不感兴趣,可恰好他上一世在股票中心认识的第一位大佬就曾戴过一款相同的。
百达翡丽5016,价值数百万美元。
军人这一点对赵河生来说就太过简单了,他甚至仅仅只是瞟了一眼,便知晓了男人当过兵,且大概率是侦察兵,寻常军人不会像他这样时时刻刻保持着戒备姿态。
高手这一点即便不观察他手上特殊的茧子和略微有些变形的饺子耳,赵河生也能隐隐察觉到。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第六感,也是他从战场上培养出来的特殊技能,就如同武侠小说中能感受到杀气一般,感受一个人的气息浑厚程度。
尽管察觉到了二人的种种特殊之处,可赵河生依旧只是礼貌的朝他们点点头,便朝着山下继续行去。
等他走远后,少女急忙问道:“二叔,那小子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男人皱眉不语,沉思半晌,末了认真道:“严格说来还是有的,他腿长,肌肉结实,气息也算浑厚,跑起来应该会特别快。”
少女听完眼中瞬间失去了光彩,抬手给了自己一耳光后,垂头丧气的默默迈开了脚步。
男人还站在原地捏着下巴喃喃:“也不知道那小子跑起来有没有我年轻时候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