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不远处一名男子一只腿翘在椅子上一只脚在地上的造型,倒有一种潇洒之美。
此时酒馆里的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那名男子笑着说:“拜托,在我眼皮底下欺负人,是不是-----”还没等话说完,脚就先不听使唤,一滑,摔在了地上。
小混混们都哄堂大笑起来,其中一名直接学他刚刚的话嘲讽着:
“拜托,渣渣就不要来这英雄救美了。也不打听打听,我们在这一附近,我想干什么还有人能拦我?”
那名男子从地上站起来,用手指抹了抹并没有流血的嘴,挑了挑眉:
“是吗,那我倒要试试看了。”
要打斗的前一秒,陈小枫拦住了那个男子,说道:“多谢这名男子出手相救。”还特地在“相救”这两字读重了一点。
然后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又夹了一点音,“也不知道公子是不是看上了我的脸呢!”
说完转向了男子那边,看到他一脸震惊后哈哈大笑了一会说:
“不过,不必劳烦公子了,这点渣渣我还是能搞得定的。”
一天连续被两人挑衅的混混皱了皱眉,生气骂道:
“特码,这架还打不打了啊,就你们这小胳膊小腿的还想打得过我们?来来来,你们一起上。”
陈小枫和那名男子默契的对视了一眼,然后就朝那一群小混混“飞”去。
陈小枫从座位上拿了一根筷子,向离她最近混混点去。点?是的,就是点!因为是在饭店,也不好让其他人见血吧,所以就用了个又伤害得了混混又可以让人痛的方法-----点穴!
只见陈小枫拿筷子“不痛不痒”地在混混身上点了几下,那混混立马就皱起来眉头,痛苦地呻吟起来,陈小枫又用这个方法干掉了几个混混后,看向了那个男子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