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半晌,从言谈中她已经得知,孙久峰就是今天请客的那个供应商的儿子,长得健健壮壮,四四方方,有点像成年版海绵宝宝。她看了孙久峰一眼,下意识的说,“没关系,你们不用管我。今天挺累的,外面有些凉,等会我直接回去睡了,明天一早再逛吧。”
本来安安静静地吃饭也没什么。但就在简伯庸说了那句话之后,那个孙久峰总时不时朝她这边关注地看一眼,弄得她很不自在。并且为了照顾餐桌上喝酒的人,菜上的异常缓慢,总要喝上两巡才上两道菜。她索性挑了自己面前的一盘狠吃几口,就借故走掉了。
回到房间不久,孙久峰在外面敲门。他带了一盘切好的水果,说是简伯庸让他送来的。她觉得有点多此一举,窗外就是果树,打开窗子,一伸手就能摘到最新鲜的桃子。不过还是她很客气的道谢,道谢之后并没有留他聊天的意思。但孙久峰却带着谦卑讨好的表情,小心翼翼的找些话题,东拉西扯,不肯离开。
和千塘在一起的时候,她从不觉得夜是如此深沉,漫长。今夜星光灿烂,果香盈窗,身边这个男人的殷勤却让她烦躁不安,她打心里有些后悔来这里。孙久峰个头壮硕的,人有些虚胖,可能是皮肤黑的缘故,看起来比同龄人老像。他有些自来熟,很健谈,什么在他嘴里都能找到话题。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著名的民国剧,里面有个少奶奶的角色,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他看了一眼,就自比自画地说:“像这种嘴角有个痣的女人最讨厌了,就爱颠倒是非,搬弄口舌。找对象,这种类型的可不能招惹!”
也许他本意是想从这些话里衬托洛萤这种沉静如月的女孩子才是男子心中心仪的对象。但没表对方向,反而让洛萤想,这种电视剧本来就不是给男人看的。一个男人对着一部女人戏评头论足,比女人还八卦。举止欠妥。这样一想,她看电视的兴趣都没了。倒是孙久锋的话起了催眠的作用,困意上来,她掩着嘴打了好几个呵欠似乎已经说明态度。好在,没多久,他接了个电话就离开了。
她倒头就睡,一觉到了天亮。第二天到山上游玩,孙久锋当仁不让的走在洛萤左右,当起了向导。其实洛萤爬山很有一招,不是总要人照料的娇小姐,出外远足,她几乎从不掉队。孙久锋几次想自告奋勇牵她的手,都被她拒绝了。她不需要外人虚假多余的体贴,自小她就不娇气。山坳间是个很大的湖,今年夏季雨盛,湖边的小路很多处被湖水淹没,走上一段就需要在林间的草丛荆棘里里另辟出一条道来绕行。虽然走起来磕磕绊绊,但对热爱徒步的人来说其乐无穷,别有趣味。
但也有人为此懊恼,这样走了一段,起先自告奋勇身先士卒的孙久锋就气喘吁吁,力不从心,自己倒先打了退堂鼓。洛萤乘机加快脚步把他远远的甩在后面。等拉开一段距离,知道孙久峰不可能再追上来时,她终于松了口气。
也难怪,一眼就能看出来,孙久峰天生有一种酒桌气质,他和他的商人父亲一样,市侩俗气,不是那种对某类兴趣爱好抱有热忱的人,商人的本质让他根本不会对爬山这类性情之举有真正的兴趣,所有的热乎劲只不过是人际交往中的过场而已。
消除了掣肘,洛萤更加热情高涨,她索性加快脚步跟在一队登山队伍后面,向前走去。不过走了数十公里后,实在无路可走了,据前方下撤的人讲,前面所有的道路都在水下,今天只能到此为止了。所有人不得不原路返回。回到山脚下已近中午,人们在湖边打开了背包席地而坐开始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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