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瞪过来,她当然毫不客气瞪回去啊!但其实她现在……慌得一批。
真是世界这么小,道路这么窄,怎么她还没出无尽森林就撞上熟人了?
咳咳,好吧,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熟人,只是她曾经坑过这个小包拯一笔。
五六年前,她曾出过无尽森林,没钱的时候,正好见着这小包拯穿的富有,生得富态,圆圆滚滚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很有钱”的气息。
衣服都是穿得金光闪闪,黄金嵌丝的,于是她见财起意,大坑了对方一笔。
还坑了对方大把灵药……
不知道这个小包拯还记不记得她……
应该不会叭?
她能够这么快认出来,还得靠这小包拯额间的那个天生的金色弯月,再加上她头一回碰见这么傻乎乎的冤大头,也就印象深刻。
五六年前对方也就个九、十岁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我很好骗”的老实人的傻气。
现在却有许多变化,上回见他还是穿得跟个暴发户一样,现在的他清冷高贵,有种缥缈的神圣。
也清瘦了许多,身形拔高,由胖墩小可爱变成清冷高俊美男了。脸上的神色冰冷淡漠许多,再也没有那种我很好骗的傻气了。
唉!
岁月真是是把斩断天真的刀,总是能够将人打磨得稳重沉稳。
这个十六岁的少年,不复当初天真呆傻的模样。
浑身上下有着骨子上位者的气息。
综上所述,现在的他,不好惹!她决定,要装作——不认识!
绝对绝对不认识!
“啊!小哥哥,刚刚那招叫什么?真的好厉害啊!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你怎么可以这么厉害啊?”齐天乐当即笑盈盈的说道。
反正她才十四岁,卖点乖才正常!
心理年龄两百余岁的齐天乐如实想。
然而金羽澜挺拔的后背僵了僵,清俊的眉头骤然拧起,这个开场白……让他回想起一段很不美妙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