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成了权臣的小祖宗-第三十七章 不怪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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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不怪(2 / 2)

孟脩看向母亲,淡淡提醒:“娘,阿桃不曾与孟家签卖身契。”

大捷律例,家仆未签身契者属于佣农,佣农受律法保护。

孟大娘一噎,倪了眼阿桃低声道:“没有卖身契又如何,要不是咱们孟家好心留她,她个克夫寡妇谁家敢留。”

阿桃低着头,无人看清她眼底那一抹深深的恨意。

孟脩不曾理会母亲的言论,看向姨母淡道:“不是姨母便好,我已替牛伯应下,明日去了书院一纸上诉公堂。”

吴氏神情大变,褶皱的眼皮颤了颤,满是慌乱道:“大郎正是念书的关键,何必为一丫鬟这般奔波劳累耽误学业,她不值得的!”

“不过是提笔一纸诉状,何来辛苦。”孟脩面色淡漠,声音平淡没有起伏。

吴氏焦急不已,忙给女儿使了个眼色,这桩事她万万不敢应下,妹妹一向疼爱仙仙,且让女儿打个掩护,她才好用长辈的身份帮着求情。

吴仙咬唇迟迟不开口,这种事承认下便会毁了女子名誉,万一被外人知晓她何有何脸面见人!

突然,目光瞥到一旁啃果子的小弟,她眼睛一亮,脚下踢了下弟弟后使了个眼色。

吴建不满的看着大姐,“姐,你踢我干嘛!”

吴仙咬唇,内心直呼这个大傻蛋,简直笨死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吴氏瞪了眼女儿,“仙仙,娘不曾知晓阿桃的事,阿桃一直伺候你,还不快和你表哥说清楚。”

吴仙自知躲不掉,捏着帕子咬唇开口,“是、是仙仙的不是,阿桃做事太慢,那日我身子不适,不知怎么就拿起鞭子就打了,事后我早就已经后悔了,也已同阿桃赔了不是,阿桃也早已原谅了我。”说完,她还警告看了一眼阿桃。

阿桃抿唇低头,虽然心里怨恨这一家子,但却也不敢将这一层脸皮扯开,毕竟日后还要在夫人手下讨生活,将姨夫人和表小姐得罪可不是什么好事。

她不敢看孟脩,低着头小声说道:“奴婢无事,也不怪小姐。”

“姨母说就是误会一场,大郎莫要听人胡乱说,牛伯也是怎么翻嘴皮子这般快,险些伤了自家亲戚的和气。”吴氏解释的同时,故意笑看着妹妹,颇有些挑拨离间的意味。

------题外话------

阿桃是个会活到大结局前夕的配角,有隐藏身份,再交代几章就去镇上了,男主和女主感情会逐渐起来,重要人物也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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