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大学之前,我对生物医药这个专业毫无了解,也没有半点喜爱,只知道这是一个与药物有关的专业。当时我并不知道,学这个专业需要研究分子、细胞、组织、器官,还需要认识人体的结构、功能和其他的生命现象,常常上课上到一半老师会用镊子从玻璃瓶中夹出一小块不知名的东西:“这是一块表皮,由外向内可分为角质层、透明层……”
我并不聪明,对专业毫无天分,背化学公式背得焦头烂额,也常常被各种专业术语搞得毫无招架之力。但我逐渐发现,我是喜欢这个专业的,从大一挂了三门专业课发展到现在可以轻松地完成各种专业论文,偶尔公开课还是教授不二人选的助手。
早上的课是我最讨厌的人体器官组织课。
收到李缪缪信息时,我正在与一个装在玻璃瓶里被福尔马林泡得发胀的肺面面相觑,密密麻麻的肺泡像一只只失去光华的眼睛,让我忍不住想干呕,偏偏还有男生手贱揭开了瓶盖,那股奇异的呛人的味道就飘了出来,我紧紧地抿着唇,生怕一不小心就将早餐奉献给地板。
每次上实验课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磨难,除了要面对各种骨骼、器官和难闻的福尔马林外,还要忍受男生们哗众取宠的兴奋情绪以及女生们故作惊恐的尖叫。
我用戴着塑胶手套的手艰难地给李缪缪回短信:在上课,我好想吐。
五分钟后,我收到李缪缪的回复:下午下课后来找我,请你吃饭。对了,我认识一个妇科医生,要不要介绍给你认识?
我用一个“滚”结束了这段对话。
和李缪缪约好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在百货公司对面的星巴克。
大学的老师不像高中那样喜欢拖堂,他们喜欢给自己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提前下课。由于下课时间提前,也没碰上堵车,所以我到星巴克时距离我们约会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在喝了三杯咖啡后,我终于看见了李缪缪。
三月初,冷空气还未完全散去,她只穿着蕾丝外套和短裤,露出修长的笔直的腿,踩着十二厘米的细高跟,稳健地走出百货大楼。
我和她认识这么多年,无论春夏秋冬,她的大腿始终裸露在风中。曾有一度,我认真地规劝她:“听说冬天不穿秋裤的人容易得关节炎。”
她直接给我翻了个白眼。
李缪缪于我来讲是一个神奇的存在:她高中毕业后便辍学混入要求英语口语流利的香奈儿专卖店当导购,还混到了店长的位置;她每个月的工资分成两份,一份寄回老家一份用来扫货,但她从未在我们面前提过她的家人也从未回过家;她可以连续吃一个月的泡面,却不能少买一个名牌包,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工作远不止品牌店导购,主要收入还是靠倒卖奢侈品。
我是在五年前认识李缪缪的,那年我过生日易扬轻飘飘给我扔了一个购物袋,说是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拆开来才发现是香奈儿专卖店的新款连衣裙,但尺码与我严重不符,我很怀疑他是眯着眼随手拿的。我本不想接受,但财大气粗的易扬让我去退货,用退货的钱去买别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