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5年,康熙的下旨,令曹寅妻过继一个侄子,其中还说:“以曹荃之子内必须能养曹甬之母如生母者才好。原伊兄弟本不和,若遣不和者为子,反愈恶劣。”
曹寅妻过继了曹頫。曹頫是曹宣四子,前面还有一个哥哥曹颀。
曹宣四个儿子,长子曹顺继承家业。次子曹颜,第九回,“如今长了十六岁”,贾珍“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
曹颜十六岁,是1703年。曹宣在1704前后去世。父亲去世,所以,刚成年的曹颜只好靠自己生活了。
剩下两个孩子,曹颀和曹頫,在曹宣去世时,尚未成年,由曹寅抚养照管。
1711年,曹寅有诗句,“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对这两个侄子寄予厚望。
同年,曹颀经由内务府引见,被康熙选为茶上人,此后始终在宫中当差。
曹颀曹頫都在曹寅家生活过,1715年,曹寅妻子没有选择过继年纪较长的曹颀,很明显,曹颀就是兄弟不和者。即使之前没有严重矛盾,在此后,错失织造职务的曹颀也难免心生妒意。
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赐给曹颀北京的一套房屋。曹颀同雍正关系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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