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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幸之大幸(2 / 2)

进一步确认,傅鼐在场,知情,是指使者。

傅鼐这时候已经四十多岁,成熟理智,不会心血来潮。所以,他是因为胤禛的授意才要儿子去做这件事。

第三,宝玉的追问。

冯紫英要走,宝玉说:“你到底把这个‘不幸之幸’说完了再走。”对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

不但如此,之前宝玉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几时的话?”一个是“但你去了,还是老世伯也去了?”这两个问题,是在确定时间与人物,有打探消息的意思。

做为曹寅的继承人,曹甬很自然地担负着“补天”的职责,对于政治事件,他也具有相当的敏感性。

各项都没有矛盾之处。

富察昌龄是傅鼐的长子,当时人又早婚。傅鼐如果在十六岁结婚,婚后立刻有子,那么,富察昌龄最早出生在1692年。同曹甬年纪相差不多。

1714年,曹甬26岁,任江宁织造。年末,曹甬会到北京述职。死鹰事件发生在十一月末,年底。而且从木兰围场回北京还需要几天的路程。曹甬这个时间在北京合理。

冯紫英走之前,约下宝玉与薛蟠,“多则十日,少则八天”,等他脸上的伤好了,他会请客。但是,1715年初,曹甬死于天花。他的时间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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