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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它叫菠萝(1 / 2)

水果都已经处理好了,其中有一盘颜色金黄的水果切块堆砌着,看着尤为喜人。

“那是?”

“说是叫刺果儿,是别人从蓬莱运去海城售卖,老夫偶然得了几个。吃着还不错,就是吃多了有些涩口,也不太好处理。”

颜知欢拿了一块尝了一下,口感确实要比后世经过培育的品种差,不过也挺好吃。

她笑了笑:“什么刺果儿?它叫菠萝。”

“菠萝?”苏知府诧异了一下,就接受了这个名字,“还是颜姑娘见多识广啊!”

颜知欢摆手:“不敢当,不知大人可否吃得惯甜口的菜?”

“什么甜口咸口,只要是美食,老夫自然都一视同仁!”

在吃货眼里,每一种食物都值得品尝。

既然这样,那就好办了。

颜知欢建议:“那不如来一个菠萝焗饭,再配一道菠萝咕咾肉吧!”

“这,做菜?”苏知府指着菠萝。

得到颜知欢的点头确认,苏知府陷入了思考中,衡量此举的可行性。

用水果煮汤倒是常见,比如荔枝就能做排骨汤等,做出来的汤也清甜可口。但用水果做饭,似乎还没尝试过。

苏知府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拉着她往外走:“来,你给老夫具体说说,这两样吃食是个什么口味。”

“慢着慢着。”颜知欢转身招招手,将孙越喊了过来,介绍道:“这是我给阿婉寻的小帮手,叫孙越。就在城东那里遇见的,他现在孤身一人也是没了去处。说起来大人该有印象,就是早些年海城逃难来的那群人,他就是其中一个。”

海城难民苏知府确实有些印象,她一介绍,他便仔细打量了一下。

最后叹道:“这么多年,孩子都长大了,不复当年模样啊!”

颜知欢笑道:“都长成个半大小子了,我看他还算勤快,便收留他给阿婉打下手。”

“也好,也好。”

“不如今日就让他先熟悉熟悉,去厨房帮忙吧?”颜知欢提议。

苏知府也没有意见,领着一起前去。

颜知欢趁机道:“可惜阿婉是个姑娘,带着个半大小子在身边也不合适,要不大人先帮忙收留着?索性阿婉每日也要来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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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做菜。”

“原来你是打了这个主意。”苏知府没好气的看着她,“倒是会算计了。”

孙越跟在阿婉身边,那就是丫鬟的跑腿小厮,身份卑微得不能再卑微了。纵使以后阿婉能靠着一手厨艺拼出些成就来,孙越的身份也没法再提高多少。

但若他跟着苏知府就不同了!

好歹也是跟着朝廷命官做事情,往后若机灵些能得赏识,说不定还能捞到更好的差事。

可以说,颜知欢的做法,是真的在为孙越考虑了。

然而孙越却突然道:“我不去。”

“啊?”

“我就跟着你,不跟着知府大人。”

颜知欢有点懵逼的眨眨眼,看了看苏知府,又看了看孙越:“为什么?”

孙越撇开头,倔强的道:“没有为什么,就是想跟着你。”

这又是驴脾气又上头了。

不过这发脾气的场合,是不是太不对了点儿?若有想法为何不早点说,偏偏等她人情都用出去了,再开口拒绝,弄得三个人都好尴尬。

颜知欢冷了神色:“我身边已经不缺人手了,而且我不需要一个不听话的帮手。”

孙越咬着嘴唇:“只要你不赶我走,我就听话。”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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