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名叫于悦,二十八岁,是一个离异的独居女人。
于悦从修理厂回到家时已是华灯初上,窗外的霓虹璀璨耀眼,她的心却被常乐逃离般跳下车、连一句再见的话都忘了说的样子填满。“我不过是多看了他几眼,那是许多异性求之不得的事,他却窘迫的不知所措。如果我的判断没有偏差,这个俊朗的小伙子一定是男孩中少有的精品。”她心里想。
“唉,我是识人高手么?我要是那么厉害,怎么会错看了丁大辉,结婚一年就离婚,成了孤家寡人了呢?想起那个像甘蔗一样开始吃起来很甜嚼到最后都是渣的前夫丁大辉,于悦就后悔自己如花美貌千挑万选竟选了一个“次品”,真是悲哀。”她苦笑了一下,懒洋洋地躺在了沙发上,陷入似睡非睡的状态中……
于悦从小就是一个漂亮小姑娘,父母是在县城做小买卖的生意人,因为没时间照顾她,于悦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到乡下奶奶家,在那里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童年。
奶奶家住在一个群山环绕的小山村,那里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总共住着不到两百户人家。
别看于悦是一个女孩,胆子却挺大,六、七岁时就敢和小伙伴钻进树林捉迷藏,或跑到山上摘野果。
有一次,于悦和小伙伴们在树林里走散,她奇遇一只野狼,情急之中爬上树,她大声呼救才被及时赶来的村民救出。还有一次,她一个人在村口玩,被人贩子带出几里路,她趁人贩子买水付钱之际,紧紧抱住小卖部卖货的女人不撒手,才得以脱险。
最可怕的一次,她不知从哪捡到一个小手雷,看着挺好玩,就在房间里来回滚动,一下子撞到了冰箱上引发爆炸,她被气浪推到了大门外,冰箱是报废了,好在她毫发无损。
她的几次历险经历,让爸爸妈妈心生后怕,于悦上小学的时候,父母就把她接到身边。初中、高中她都是在离家不远的县城学校度过的,她那胆大的个性也收敛了不少。
于悦和许多女孩一样,十八岁之前所有的选择都是父母决定的。十八岁以后,从走进大学校园的那一天起,她开始“当家做主”了。
她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可以在众多艳羡的目光中高傲地扬起不施粉黛也娇媚迷人的脸庞走在校园的每一个地方。“校花”取代了她的名字,大多数同学都认识她,而她大多数同学都不认识。她像一只美丽的天鹅,只能远观不可靠近。
一个女孩若美到闭月羞花注定是孤独的。她没有闺蜜,因为无论谁站到她身边都会自惭形秽,永远是配角。她没有异性朋友,因为她太高冷,喜欢她的男孩都觉得配不上她而敬而远之。
丁大辉是校园里第一个敢追求于悦而且又锲而不舍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与于悦最终修成正果又分道扬镳的人。
于悦大三那年才接触丁大辉。因为毕业近在咫尺,所有的人都忙的不可开交。每天图书馆都是人满为患,于悦就是在图书馆快要抛弃她时“偶遇”丁大辉的。
那日,于悦紧赶慢赶到达图书馆时,还是没有捞到一个座位,失落的她搜寻着看看能不能捡个漏。远远的不显眼的一个角落里,有一只手高高举起冲着她挥舞着,安静的图书馆里那只手像一只喇叭一样呼叫着她。没错,是在叫她。顺着摆动的手臂往下拉,于悦才看清那个人是同届不同班的丁大辉。
丁大辉是校学生会成员,学校的各类活动都有他的身影。于悦和丁大辉相识但从未打过招呼,此时,于悦也没有别的选择,一声谢谢,她便在丁大辉的身边坐了下来。各自埋在书海里。两个人一直没有搭话,眼神交流也省略了。
不知过了几个小时,丁大辉起身将要离开时把一张名片大小的纸条塞到于悦正在看的书下面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自从认识你,梦想在一起。
没有联系你,以为来得及。
眼看毕业季,错过难再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