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铃铛也仿佛受到启发,眼里灵光一闪连忙问道。
“林哥哥,你去般若岛要多久能到?”
林天乐认真想了一下肯定道:“两三天吧。最多三天。”
小铃铛又问。
“去苍山多久能到?”
林天乐答道:“那里近多了,一天都用不了。”
小铃铛一下开心起来,一张笑脸变得比鲜花还要灿烂。
“林哥哥,难道你忘了,我住的地方还有很多金子,银子,咱们回苍山去取银子不是更快吗?”
的确,两地相较,去般若岛的确有些舍近求远,更加没法确定的是林天乐赶到般若岛,花下眠未必就回到了岛上。
林天乐本来一直愁眉不展,听了这话,看了看小铃铛,又拍拍自己的脑袋,忍不住笑了。
“小铃铛,你说咱们两个是不是太笨,一遇到事情就什么也想不起来,好像只剩下着急了。”
回头想想还真的是这样,小铃铛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天之后,林天乐他们果然从小铃铛居处拿来了银子,银子这东西放在山洞里就像废品,带在身上去花才能展现它的价值,所以这次他们特地多拿了一些带在身上。
发财客栈的老板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先前的不友好一扫而光,一张脸笑得像是盛开的牡丹。
“二位客爷,现在你们有钱了,你们还是大爷,我是孙子。”
商人重利,林天乐也懒得理他,牵出神行小驴和小铃铛一起离开发财镇,临走之前,小铃铛又买了十串冰糖葫芦,手里嘴里都塞得满满的才算罢休。
仙源山,知道的人不少,去过的人不多,后来就没有了后来,因为去过的人都没有回来,一个也没有回来过,人去了一个地方再也无法回来,一定会令人产生很多遐想。
什么人去一个地方没法回来呢?当然是死人,死在那里的或许连收尸的人都没有,无疑是一种叠加的悲剧,这样就给仙源山增加了一层神秘和恐怖色彩。
也有好心人劝林天乐和小铃铛不要去那里,年纪轻轻后面还有大把好时光等着,干嘛拿生命做赌注去冒险。然而无论什么人一旦决定了的事,往往是很难更改,更何况林天乐根本没有半途而废的想法,前面纵然是刀山,那就上,是火海,那就闯,一个鬼域都去过的人,哪里还会在乎这些。
经过一路打听,二人总算到了仙源山,到了地方林天乐呆住了,这里哪有什么山?明明是一个很大的湖泊,秋水共长天,绿草绕堤岸,别说山,连一块石头都很难找到。
难道那个老道玄虚子是骗我?就为了把我骗到这个地方?可是他好像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小铃铛也是满腹狐疑。
“林哥哥,你确定这里就是仙源山?可是这里除了水什么也没有啊?就连山的影子都看不到。”
林天乐也觉得有些蒙圈,不过想想,世间万物,一切皆有可能。
“问了那么多人都说这里就是仙源山,想必不会有错,咱们要找的是石头,又不是山,何况七彩补天石不是普通的石头,肯定很难找,咱们四处仔细找找看。”
任何事情说起来总是简单,做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二人在湖边转了半天,别说石头,连像石头的的东西都没找到。
“林哥哥……你看……”
“什么……你发现了什么?”
“这花好漂亮……”
“嗨!小铃铛,别这么一惊一乍的,我以为你找到了补天石呢!”
顺着小铃铛手指的方向,林天乐看到一片花丛,虽然已是秋天,花儿却开得正艳,绝对不是菊花,是一种叫不出名的花,紫色的花朵一半像牡丹,一半像月季,不过最奇特的还是这花的香气特浓,让人闻着有一种熏熏欲醉的感觉。
”小铃铛又说道:“林哥哥,你再仔细看看,这一片花儿不像是野生的,一定是人种植的。”
林天乐仔细看了看,不得不佩服还是女孩子心细。
“不错,竟然有人在这种花,这里就一定有人,找到种花的人,或许就能打听到一年有用的东西。”
小铃铛满怀希望道:“林哥哥,天快黑了,咱们还是分开寻找吧,天黑之前一定要找到那个人。”
仿佛久处黑暗终于看到了曙光,林天乐片刻也不想耽搁。
“好,小铃铛,你往东,我往西,沿着湖边寻找,无论找不找得到人,天黑时咱们在这里会合。”
直到太阳消失在地平线,也没找到什么,湖面上升腾起一层薄雾,林天乐正准备回去与小铃铛会合,忽然听到湖面上传来一阵飘渺的歌声,是个女人的歌声。
天色将黑未黑,再加上雾气的笼罩,让草木变得若隐若现,犹如诡异的魑魅魍魉,这景象多少有些吓人。
“这里真的有人。”
林天乐并没有觉得什么害怕,然而心中一喜,顾不上多想什么,他循着歌声寻找,到了岸边,却发现歌声虽然是从湖面上飘出,可是放眼望去,并没有一艘小船,别说小船,湖面上连漂浮的东西都没有。
难道是雾气影响的视线?应该不会,这样的薄雾根本遮挡不了什么,水鬼?是不是真的有水鬼在水中唱歌?他感觉后背一阵发紧,不过为了一探究竟还是走了过去。
眼前的一切,让林天乐直想闭上眼睛,可是另一个自己又想让自己多看两眼。
湛蓝的湖水之中,有一个年轻女子正在洗澡,看年纪最多二十岁上下,身上虽然披着薄纱,和裸体也没什么分别。
此情此景会让人想到直视的美不算美,隐约的美才是真正的美,水中的女子胖一分嫌多,瘦一分嫌少,四肢五官的比例好的不能再好,她一定是女娲造人的时候用心捏出的精品,凝脂般的肌肤在薄纱和薄雾的遮挡下透着一种诱人的光泽,这样的身材世上最多有两个,一个是你思而不得的梦中情人,一个就是她。
漂亮女人很容易看到,光着身子的漂亮女人就不那么容易看到了。
“非礼勿行,非礼勿视。”
林天乐想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可又实在忍不住还是多看了几眼,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在那里站也不是,走也不是,找地方藏起来那也不行,因为附近只有一片草地,除非是变成一只蚂蚱钻进草丛里。
林天乐正看得眼发胀,心发慌,全身血脉偾张,好不容易勉强收回目光,正想转身远远躲开,水中那个女子嘻嘻笑了一声说话了。
“来呀!小弟弟,下来一起洗澡啊!”
大晚上的,一个漂亮女子在野地里洗澡,而且是在秋天,秋天的湖水很凉,这种时候说是人在洗澡鬼也不会相信,所以,林天乐可以肯定这女子只是有人的外形,绝对不是个人,不过,无论对方是鬼是妖,既然这么漂亮自己总该有些礼数吧。
“姑娘……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那女子仿佛不知道什么叫害羞,从水中站了起来。
“你什么都看到了也无妨啊!女人生的好看不就是给男人看的,只有很丑的女人才怕被男人看。”
她的上身出了水面,好像并不知道自己身上未着寸缕,看的林天乐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是真的。
“姑娘,我真不是有意的……我……我只是偶然经过这里,不小心看了一眼。”
林天乐赶紧闭上眼睛,觉得再多看一眼都是罪过。
那女子仿佛不知世间有男女有别这回事,根本不以为意。“
“嘻嘻,看了就是看了,看一眼和看一百眼有什么分别吗?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林天乐真的想变成一只蚂蚱,不,变成一只蚯蚓也行,赶紧钻到草丛中,钻进泥土里。
他只觉得全身发热,此情此景,只要是个男人难免都会有这种感觉,别说是秋天,就是在结冰的冬天也会叫人热的难受,再多看一眼也会叫人无法控制自己。
正所谓眼不见,心不乱,林天乐觉得还是尽快离开的好,不管有什么话要问,也要等这个女子上岸以后,穿上衣服的时候再问。
“小哥哥,别走啊,下来一起玩呀!”
那女子见林天乐要走,显然有些意外,她对自己的诱惑力充满自信,换做别的男人早就不要命的跳下来,今天这个少年的举动倒真叫她百思不得其解。
林天乐看也不再往他身上看,仿佛多看一眼都会吃了很大的亏,她光洁的躯体有无穷的诱惑力,林天乐也有自己的定力。
“姑娘,本来我有话想要问你,但在这种情况下问你什么很不合适,等你穿好衣服我再回来。”
林天乐说着,转身想离开。
“嘻嘻,你这个小弟弟真有意思,放着便宜不占,不是白痴就是傻蛋。
那女子一边说着一边慢慢往岸上走,凹凸有致的躯体让人一览无余。
“你走不走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我说了算。”
什么?世上还有这个道理,这真是一个很不好笑的笑话,腿长在我的身上要你来管?林天乐犯起了牛脾气,不管你是鬼是妖,小爷先露一手给你看看,免得让你小瞧了我。
“腿是我的,我说来便来,说走便走。”
林天乐念起驭风咒,谁知道这次却不灵了,不是法术不灵,而是他的身体不灵,因为他的身体刚离开地面,就被一道飞来的白纱缠住了身体,蜘蛛丝一般越缠越多,越缠越紧,他的手脚都被裹得结结实实,像一个特大号的粽子。
青龙宝剑还在身上,他的灵犀剑法连金眼鬼王都杀得了,可惜的是现在连拔剑的机会都没有。
看来这个女人如果是鬼,一定是个比阎王还厉害的鬼;如果是妖,一定是比一般妖怪还要厉害的妖,可以肯定的是她绝对不是个人,因为世间从来没有这么厉害的人。
“你是什么鬼?还是什么妖?”
手脚不能动弹,好歹还有一张嘴,那就只能君子动口不动手,林天乐实在不知道该问她是妖是鬼。
那女子却是又君子又小人,动口又动手,像蜘蛛拉丝一样把林天乐拉到面前。
“我呀,我是你亲亲的妖姬姐姐。别人看到我都巴不得离得越近越好,你怎么反倒要跑?我倒要仔细看看你这个小弟弟哪里与别人不同。”
看到一张美艳绝伦的脸几乎快贴到自己脸上,林天乐大窘,据说很多妖怪都是吃人的,如果她真的是个妖怪,下一刻一定要张嘴吃人。
妖姬果真张口了,不过不是吃人,只是说话,两颗灿若星辰的眸子仿佛要燃起林天乐内心的火焰。
“小弟弟,你放心,我不会吃了你的,就算吃,也会用让你很快活的吃法,绝对不会让你感到有一点痛苦。”
林天乐只想到自己若被妖怪吃了,是无论如何也快活不起来的。
“刚才是我没有防范,有本事你先放开我,咱们公平的比试,凭本事赢我,我才会心服口服。”
妖姬吃吃笑了起来。
“如果不是凭本事,我怎么会抓住你的?我也不要你心服口服,因为无论你服与不服以后都得乖乖听我的话。”
如果她没真本事,还真抓不到自己,身陷囹圄,最重要的是想办法脱困,可是自己手脚都动不了,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又能想出什么办法呢?
“你是卖粽子的吧?用这种方法捉人?”
看来妖姬这个妖怪,也是个爱笑的妖怪,因为她脸上一直满是笑意。“
“我不是卖粽子的,我是吃粽子的,小弟弟,你就省省心吧,别再动小心眼,想我放了你门也没有,我先把你带回去,在我那里住几天,到那时候赶你走你也不想走了。”
林天乐闻到一阵很浓的香气,就是他和小铃铛一起看到的那种花的味道,不过气味要浓郁的多。
没容他多想,他的身体已经被妖姬抓了起来,看来她真的要带自己回去,要命的是她不是往岸边走,而是往水里跳。
看来她不是妖怪,是个水鬼,一个很厉害的水鬼,想要找替身,没想到自己今天成了她的替死鬼。
本来还可以做个动口不动手的君子,现在连口也动不成了,妖姬带他跳进湖水中,在水中张口的话,那就只能是喝水了,人是离不开水的,每天都要喝水,可是绝对没有人愿意在水底喝水。
人在生死关头,最先想到的一定是保住性命,林天乐闭上眼睛,拼命憋住一口气,他知道这样憋不了多久,也只能憋多久是多久。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明明是在水底,却没有被水包围的感觉,林天乐实在憋不住了,才发现在水里也能呼吸,在水里能呼吸的,首先让人想到的一定是鱼,可是他没有变成鱼,睁开眼一看,原来所经之处水都往两边分开,自动让开一条通道,他连衣服也没有湿一点。
现在的水鬼都这么厉害了,找替身不再是直接把人淹死,而是要把人带回去整死,只是……只是这样好像更可怕一些。
妖姬看到林天乐方才闭眼憋气的样子,又吃吃笑了,忍不住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一阵浓郁的香气顺着鼻孔钻进脑子里,这味道太让人受不了,血往上冲,林天乐晕了过去。
林天乐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锦榻之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上次在发财客栈就经历过这样一次,稀里糊涂醒来后发现映月和伴月赤裸裸躺在身边,好在这次身边没有躺着别人。
“我是活着,还是死了?”
以人生在世十几年的经验判断,自己应该还没死,那个水鬼,或者说那个女妖怪把自己放在这里干什么?
丝绸的被面光滑的像少女的肌肤,不光是床上用品,整间屋子都很豪华,白玉铺地,明珠为灯,紫檀木的桌椅,最让林天乐熟悉的是屋子里处处弥漫的一种花香,湖边的花丛是这种味道,妖姬的身上也是这种味道。
初次闻到这种花香觉得很香,很好闻,现在闻到这种味道就让他觉得头昏脑胀,十分厌恶。
四处一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别说人声,就连鸟声,虫子鸣叫的声音都没有,安静是相对的,这种极致的安静是一种令人感到不安的安静。
既然没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不如三十六,走为上策。
他刚下床想出去,没等想法付诸行动,门外传来脚步声,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进来的是一个白发老人,脸皮皱得像老母鸡的鸡皮,奇怪的是他下巴上却一根胡须也没有,像是一片长不出庄稼干土地,也就是说因为没有长过胡子的迹象,看年纪他应该在七十岁以上,这么大岁数不长胡子的男人,恐怕只有太监。
老人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四碟小菜一壶酒,看到他把托盘上的酒菜放在桌子上,恐怕他转身离开,林天乐连忙问。
“老人家,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人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你是问我?”
这里除了你就是我,老人家也只能有你一个,难道我问我自己?算了,有求于人,少点脾气,难道他觉得我不够礼貌?想让我叫他大爷,老爷爷?
“老爷爷……我……”
那人好像真的生气了。
“什么老人家老爷爷,我有那么老吗?”
对了,年纪小的人都想别人说自己成熟,岁数大的人都想别人说自己年轻,林天乐忍不住笑了,赶紧换个称呼。
“大叔……”
这下那人更加来气了。
“什么大叔小叔,叫兄弟,我今年才十七岁,看样子你比我年龄还大。”
什的?这副模样像十七岁,恐怕七十岁还要往上说别人才能相信。这儿的人怎么了?难道都不是人?
林天乐差点被惊掉下巴,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一个也没有少,也就是说他应该没有听错,如果他真的是十七岁,的确比自己年纪小。
“你确定你是十七岁而不是七十岁?”
那个所谓的“老人家”极其肯定的点了点头。
“没错,我不老,所以也不糊涂,可以一百个肯定,一千个确定,我今年就是十七岁。”
别人追求的是返老还童,难道他有着与众不同的追求,追求的是还童返老?
“嘿嘿,小兄弟,不是我眼拙,你这样子,还真叫人一点也看不出十七岁的样子。”
那人满脸不悦的放下杯筷。
“哼!不要笑我,你在这里呆些日子,一定会变得比我还显老。”
没等林天乐再说什么,他已经气呼呼的摔门出去了。
事已至此,与其着急,不如从容面对,先填饱肚子再说,吃饱喝足就算死了也不是个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