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警察,原本是不应该说出这种话的,但郑晨宇的所作所为确实有些令人不忿。我仔细想了想,到底是郑晨宇的所作所为过分,还是此前的命案里的那些人的所作所为过分呢?答案很难说,并非同等条件下产生的事件并不能拿来做对比——但或许也只是没有真实体会,所以才无法对比吧。
通过对郑晨宇的手机的调查,我们发现郑晨宇之所以在网络上做出那些事情,是因为他具有一定的逆反人格。虽然普通又无所事事,但他又拥有一定的自信——但根据余涟所说,他的自信是从自卑中诞生的,正是因为太过自卑所以才想要不断通过各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在这些过程中他会不断地欺骗自己,导致到最后他自己也都相信了自己真的很强大且自信。
总的来说,是他一直在欺骗自己,最终这种事情给他带来了快感,于是愈演愈烈。他或许的确通过网络,通过这种“键盘侠”的方式得到了自我的认可,但万万没想到会遇上“脑洞”这样的人,被他绑架并残忍杀死。
“说起来,这个秦芃居然是郑晨宇的女朋友,我不太敢相信啊。”黄警官又开口说道——在我们回来之前,他这边就已经基本上查清了秦芃的底细。“2013年以超出本科线的成绩考入c市高等医药专科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进了一家还不错的医院,这样的女孩子走到哪里都是香饽饽,能让郑晨宇这小子给拐了,还真是一言难尽。”黄警官说着,一旁的小春却插了嘴:“那刚才江医生不都说了他们从初中就是男女朋友关系了么?我说师父啊,你也真是有点糊涂……”
小春刚一说完,黄警官就瞪向了他,小春耸肩抿嘴,贼一般跑开了。
这件案子的调查最终还是陷入了困境——要将“脑洞”抓捕归案的难度看样子好像很大,毕竟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黑客,能够轻易获取一个人的所有信息,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而能够如此轻易地做到这些的人,不管是在网络中还是在现实里,只怕都拥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以及技巧,只要他不再次犯案,要抓住他的难度可想而知。
我在警局里,余涟的办公室里待了一阵,然后就离开了警局去诊所看了一眼。诊所依旧火爆,我原本想帮帮忙,但苗医生却看出了我魂不守舍,我的第一个病人就这样被他夺走,我自己也只好选择回家。因为距离也不算太远,我选择步行回家,接近小区路过一个小巷时,我看到马路对面有一个体格很胖的、在大热天穿着风衣的人靠在一个小巷的出口处,好像还刻意避开了阳光,在靠近出口里侧的位置。他闭着眼靠在那里,双手插兜,我能明显看到他脸上的油光和痘印,并没有往心里去,而是一路回家。
或许是想要尝试一下余涟的生活方式,这么久以来我头一次打开了余涟的游戏机玩了一阵,但发现实在搞不懂这游戏,索性把游戏机一关,看向窗外,肚子也叫了一声,告诉着我该吃饭了。
此时已经是傍晚,天都快黑了,我出门,此时还是显得有些燥热,但比起大下午我走回来的时候要好太多。为了加强锻炼,我最终还是选择了步行去找个地方吃饭。在路过那条小巷时,原本已经被我忘在脑后的那个人还在那里靠着,我觉得有些奇怪——他本来就在这里不知道站了多久,算上我回到家洗澡、玩游戏和决定出门的时间,已经有大半天了,但他居然还在这里。
一只流浪猫不知从哪里跳出来,向着小巷钻去,或许是对那个人的存在感到好奇,流浪猫停在了他脚边,然后用爪子扒了扒他的腿。那人没有动静,就像是一座雕塑,静静地靠在那里。我注意到有一个清洁工也在往这边看,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不好的想法,看向了那个清洁工。那个清洁工见我看他,一开始还有些惊讶,但紧接着就走了过来,说:“这人一早就站在这里了,跟不是活人似的——但最近这一片也有不少搞行为艺术的,我也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知道,我脑海中闪过的那个不好的想法或许得到了印证,我一边掏出手机,一边走上去查看。这个人的身高并不高,比我还稍矮些,但戴了一个中世纪英伦风的帽子,所以不管是谁从这里经过都没能看到他的头顶。我来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才察觉到他并没有气息,我摸了摸他的脉搏,果然,这个人已经是个死人了!这时,我才摘下他的帽子,或许是因为我摘下他的帽子的时候把那块已经被打开的头骨上的头发揪住,那个黑色的半个拳头大的孔洞就这样暴露在我面前,还有一张纸条明显从那漆黑的孔洞中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