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大出范.迪门的预料——这位大明太子殿下对东印度公司和荷兰共和国的了解,怕是超出他原先的想象了!
范.迪门皱着眉头,正琢磨着要怎么忽悠对方的时候,朱慈烺又开口道:“迪门总督,我国在不久之后,会向欧罗巴大陆派出外交使团,使团将会到访阿姆斯特丹,拜会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议会,到时使团会当面向尼德兰议会询问东印度公司的性质,还会将今天会谈的备忘录副本交给尼德兰议会和东印度公司的十七人董事会我想,迪门总督是一位诚实可信的商人,而不是以国家名义招摇撞骗的骗子吧?”
还不好欺骗了范.迪门心说:打不过,又不好骗,这生意要怎么做呢?以前大明军队的海上实力略差,但现在可就大大不同了,单单从上海商埠岸边停靠的那三四十艘战船来看,也差不到那里去了。更不用说,这新下水的八八舰队了。
而荷兰呢?荷兰在东番只有十二条战船,最大排水量也不过一千二百吨,除非是从巴达维亚再调船队来,否则很难在海上击败大明海军,哪怕是与郑家水师怼上,也可能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从另一方面来说,双方并不是非要动武不可,现在大明新皇帝已经开放了九个商埠进行海外贸易,与荷兰人是有共同的目的——贸易赚钱。
那么,打不过就谈合作,在这方面荷兰人比其他几国人更灵活。
范.迪门如实回答:“皇太子殿下,东印度公司是得到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议会授权的,可以代行国家职能,可以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的范围内,代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进行军事和外交活动,并拥有贸易垄断权的商业公司.”
朱慈烺说:“我希望得到书面的解释和东印度公司的公司章程。”
“没有问题,”范.迪门说,“我们可以提供。”
“那么,”朱慈烺道,“我就先假定东印度公司可以代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
范.迪门很肯定地回答道:“我们当然可以代表!”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荷兰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也是第一个发行股票的公司。
荷兰东印度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人董事会,但荷兰政府也持有股份,公司拥有着为战争支持薪水,与外国签订条约,铸造货币,建立殖民地等权利,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一万两千名船员。
大明与后金进行萨尔浒之战的那一年(161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印尼雅加达)建立了公司亚洲地区总部,建立起了亚洲国家贸易体系,将其贸易足迹延展到日本、朝鲜、中国等地。
四年前,日本锁国,葡萄牙人被日本赶走,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对日本的贸易。
两年前,荷兰东印度公司占领了斯里兰卡的加勒,赶走了葡萄牙人,从而打破了葡萄牙人的肉桂贸易垄断。
去年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再次驱除了葡萄牙人,占领了马六甲海峡。
东印度公司并非只有荷兰一家,英国和丹麦,以及后来的瑞典都成立了各自的东印度公司。
其中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的最早,比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早两年,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