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人生路-第五十六章高二年级纪事〔中〕(10)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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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高二年级纪事〔中〕(10)(2 / 2)

到了五十年以后,朱为能同学在写给我的信当中,还念念不忘地提到过当年所发生的此事。实际上,也是为他后来所遭受的“冤枉”正在叫屈呢……

“……1958年冬,有一次我们班要到双凤大田去挑火炭,为了解决同学们肚饥问题,我执行班干和同学们的意见,晚上带周绍煜去挖我们班的木茹回来,由‘饭皮’加工好给同学们做早餐。想不到,后来被人批判为‘偷吃猪粮罪无轻’,也成了‘败坏三十七班名誉’一条罪状,我也成了众矢之的……”

在那个时候,为了进行运输木炭,常常都会利用晚上的时间进行挑运,工作是相当辛苦的。于是,有不少同学还写诗著文,回忆起当年这件挑炭之事。

其中,36班余章机同学,在《挑炭谣》一诗中,曾经这样地进行描写道:

“凌晨一点钟,集队去双凤;挑回精木炭,白鹤岭前送。

我芳龄十八,汗显几重衣;口干肚又饿,山泉水充饥。

炭压双肩上,磨破几层皮;双手托扁担,两腿步难移。

猛男见此状,主动来相帮;抽去两三块,才能追得上。

回到白鹤岭,已是子夜时;精疲亦力竭,倒下梦中去。

忆起陈年事,艰难磨砺志;同学间友谊,令人泪不止。”

正是:

马不停蹄白鹤岭,回房躺倒便入睡;

偷挖木茹为肚饿,违反校规本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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