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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交手(2 / 2)

“行了,先这样吧,你对他们的事情知道多少?另外,蓝刚是不是他们的人?”

“我虽然跟他们合作,但跟他们真的不熟,只是每次交货时给他们打一个电话而已,蓝刚应该不是他们的人,他们也警方的高层关系非常好,这群鬼佬都是一伙的。”

“嗯,我知道了,还有,你知道怎么办身份证吧?”

“知道,知道,您要办的话我现在就带您去。”

“好,咱们先去办张身份证,对了这个时间还能办理身份证么?”

“可以,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好,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两人出了杂货铺,老鬼带着大壮向围村的中心位置走去。

老鬼,你叫什么?”

“董平乡,呵呵,已经好多年没说自己的名字了,我都差点忘了。”

“你是那个字头的?”

“和字头的,现在插的是头柱香。”

“当大佬了?那你怎么还开杂货铺?”

“嘿嘿,个人爱好,个人爱好。”

…………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大多是大壮提问,老鬼回答,没过多久,两人便来到了沙田警署。

老鬼对这里人头很熟,和人打招呼也是待答不理的,显得有些小傲娇,毕竟是大佬,平易近人?不存在的。

老鬼找到一个警察,让他给办张身份证,警察很想说已经下班了,明天再来,但他怒了努嘴,还是忍住了,认真的帮大壮填写各种信息,很快就把身份证办好了。

由于大壮还未满十六岁,所以办身份证才能这么快,十六岁以上就需要照片了,不是短时间能办好的。

身份证是倭国占领港岛时制定的政策,倭国投降后,鬼佬也把这个政策保留了下来,不过倭国占领时期办理的叫做身份出入证,鬼佬改成了身份证。

大壮的这张身份证上就没有照片,这是专门给未成年人使用的,等到十六岁之后必须要去更换新的身份证,要不然就等着被罚款吧,这个时期港岛的警察部门还是相当黑暗的。

现在的身份证,就是一张硬纸片,中间还对折一下,弄的像名片似的,不过要比名片稍大一些。

大壮一看办证居然这么利索,便把另外几个孩子的身份证一起办了,刘爸刘妈就要等一阵子了,还没给他们照过相呢,小警察也很识相,乖乖的给大壮办好了证件,然后又收了老鬼两百元的手工费。

拿着一沓新办好身份证,大壮和老鬼离开了警署。

“老鬼,你知道两个鬼佬住的那处洋楼么?”

“嗯……知道,那栋楼……就是我租给他们的。”

“好,那栋楼我要了,你看什么时候把那栋楼转到我的名下。”

“刘生,今天有点晚了,我们明天再去过户吧?”

老鬼已经知道大壮的真名,所以称呼也改成了刘生。

“行,不过我还未成年,可以过户么?”

“没问题,只要有身份证就ok啦。”

“好,那你先回去吧,我走了。”

“刘生,我可以开车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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