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明歌开口,“小孩子们,一时稀奇学几句,过几日就忘了。
苏瑾夜闷闷的没有吭声。
明歌又道:“你一个男人家,没把孩子养死就不错了,哪会注意那些细节。要不你给我带几天,你一个男人总带着个小姑娘也不方便。”
也是,就连洗澡,每次都得找个妇人给她洗,实在没有办法,就得脏着,自己总带在身边,也不是长久之计。
苏瑾夜犹豫了一下,“她跟了你,会不会闹?”
明歌笑道:“反正咱们就楼上楼下的住着,她要是闹得凶了,我就去叫你一声,你就过来哄她几句。再说……”
明歌的脸更红了,“再说她总得长大成人,要哪一天真要你负责了,我找谁哭去?”
她满脸认真地看着苏瑾夜,说的一本正经。
就算是苏瑾夜说她多心也好,说她小心也罢,她明歌都要把所有可能的状况,消灭在萌芽状态。
自己追了半天的幸福,绝不能在阴沟里翻了船,更不能输在一个今天刚五岁的孩子身上。
至于说好的矜持和含蓄,都统统见鬼去吧!自己的幸福,还是牢牢把握在手上才好。
她一边翻炒着锅里的红烧肉,一边向着苏瑾夜抱怨:“你说这过年过的,我一天时间,就变成十八岁了。”
苏瑾夜失笑,“又不是只你自己长大,我不也陪着你长了一岁。”
还好自己是现代人,知道不能够这么早成婚生子,这要是落在别人家,都快成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不过她现代的那个身子,都二十多岁了,要是那样算起来,自己还是赚了。
典型的越活越年轻嘛!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阿晔,你现在这具身子几岁了?”
“啊?”苏瑾夜被她问的一愣,想了想才说:“好像过年就十七了。”
“十七了!”明歌一愣后又一喜,比自己还小了一岁,自己这是捡了个大便宜,找了个奶萌奶萌的小奶狗做男朋友。
年龄都还不大,这样大家就都不用急着成亲生子,倒是恋爱可以拍拖上几年。
苏瑾夜看着明歌的脸,恬静而美好,灶膛的红光映在她的身上,平增了许多烟火的气息。
要是一直这样生活下去,该有多好!
“明歌,过些日子我身体好了,咱们就回暮城吧?”苏瑾夜开了口,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
“好,等你好了,咱们就回去,到时候,还开咱们的酒肆,累了的时候,咱们就去四周看一看,总比在异乡快活。”
“嗯,明天我找人去给二哥送个信,让他有时间了,去江南找咱们小聚。”
说起傅景铄,苏瑾夜总是有浓浓的担心,“也不知道二哥伤养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