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城小镇的天气越来越不好了,天天都阴沉着,连带着心情都觉得郁闷。
最近一阵子,傅瑾夜也越来越懒,身子乏倦得厉害,每次轮到他做饭他都找理由推脱,就是偶尔做了,也是不就咸不就淡,弄得梁珍珠天天都不给他好脸。
其实梁珍珠也是属于那种甩手掌柜,明歌又天天出门,有时候吃饭也不回来,问也不说,所以基本上做饭就是被周睿给承包了。
这天又轮到傅瑾夜做饭,都到饭点了,傅瑾夜还倚在软榻上看书,梁珍珠上去就抢了他的书,他伸手去夺,却夺了个空。
梁珍珠抢到了书,心里得意,她在傅瑾夜面前晃了几晃,傅瑾夜竟然连书的一角也没碰到。
他哀求梁珍珠,“珍珠,你把我给我,我今天就看完了,明天我开始做饭好不好?”
梁珍珠把书扔给他:“你怎么不去求掌柜的?”
傅瑾夜低下头,眼里莫名多么许多的情绪,他默默地翻开了书,“明歌根本不想理我。”
“你去给掌柜多说几句好话不就行了,我看你跟本都没有诚意,你这天天犯懒不干活的,要我我也不喜欢你。”
“是吗?”傅瑾夜淡淡一笑,“我也没想要你喜欢。”
“你,”梁珍珠气急,刚想怼回去,她忽然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傅瑾夜,你,你竟然倒着看书。”
傅瑾夜一慌,他把书换了个面,“你别使劲嚷嚷,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见已读书,如逢故人,我刚才正看得入神,就被你吵得头昏脑涨,要不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你分明就是强词夺理,还不承认你笨。”
“好,我笨,我笨成了吧!”
傅瑾夜将书倒了个,却再没了看书的心思,所谓看书,也不过去掩耳盗铃,遮遮眼目。
明歌做好了饭,催周睿过来叫了她两个人,今天做的菜多,还有汤汤水水的炖了一大盅,每人碗里都放了一把小勺。
周睿最近很殷勤,他帮傅瑾夜盛了一碗汤,然后再明歌、梁珍珠。
梁珍珠嘟嘴,“一个大男人,啥都不做,就连吃饭,还要人伺候。”
傅瑾夜并不吃恼,只转头回了她一句,“我命好。”
“你再命好又怎么样,还不是跟我们一样,被困在了暮城小镇。”
或许是最近两人经常斗嘴,梁珍珠早褪去了当初对傅瑾夜的惧意,恢复了刁蛮小姐的本性,就连平时说话都显得张牙舞爪起来。
“吃饭。”明歌淡淡地道。
傅瑾夜禁了声,他喝光了碗里的汤,去盛第二碗,却不料手伸错了位置,勺子在菜盘里打了一个滑,他便惊觉出了差错。
梁珍珠忽然笑了起来,“我中午时说你笨你还不认,盛汤居然把勺子放进了菜盘里,哪有你这么笨的人,”她笑得喘不上气来,“表哥,你都不知道,他今天看书居然也把书看倒了。”
周睿心里一惊,他急忙向傅瑾夜的眼睛望去,眼睛还是那个眼睛,只是少了许多的神采,完全没有了最初的灵动。
他接了傅瑾夜的碗,对梁珍珠说,“他身上有伤,气血虚空,难免手滑,你别胡说。”
梁珍珠看着表哥有些不可置信,什么时候傅瑾夜和表哥变得这么好了?
因了这个缘故,傅瑾夜草草吃了几口就回了房,生怕夹菜再出了意外。
走过门槛的时候,好像还被跘了一跤。
傅瑾夜好像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他的脸有些通红,甚至有些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