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花开,还能看得见,若等下次花开,最早也得明年了,就是不知道,到时候还在不在。
回到明家酒肆,明歌正在门口张望,见他回来,忙跑着迎过来,“回来的正好,马上要开午饭了。”
傅瑾夜被牵着手进屋,梁珍珠眼神一亮,掌柜和傅大哥的感情越来越好了,除却他额头那块伤疤不算的话。
她殷勤地递了一杯水过来,“傅大哥,你喝水。”
傅瑾夜笑了,这小丫头,也不是想象中那么惹人讨厌嘛。
最起码还知道给他递杯水,这八成是在他粥里下盐,知道后悔了。
要么就是想起他的好,良心发现了。
怎么想,第二条的可能性也不大。管他呢,人变好了就行。
这顿饭,除了周睿,吃的宾主尽欢。
下午,明歌赶傅瑾夜去休息,他愣是厚着脸皮,黏在她身边不走。
日子已经不多了,他想多陪陪她。
晚间酒肆的食客很多,他们几个人有点忙不开,傅瑾夜也跟着帮忙。
明歌为了抽出时间照顾他,早就把店里的菜单改了。
每天的十几个凉菜不变,品种很多,尽可能的涵盖了各种口味,热菜每天推出两种,一天一换。
凉菜做起来很快,傅瑾夜的刀功很好,以前杀人的手,现在握的却是切菜的刀,傅瑾夜并不觉得讽刺。
明歌调配汁液的手法也很纯熟,每一种口味都了然于心。
她每调好一种,总是先舀一点儿给傅瑾夜尝尝,傅瑾夜总是肯定地说好吃。
明歌就看着她的阿衍笑。
傅瑾夜被她笑得心虚,仍是低了头切菜。趁着明歌出去拿东西,他迅速地舀了一勺辣椒油放到嘴里。
咸味他已经品尝不出来了,因为胃口不好,他也不嗜辣,明歌从来不让他碰辣椒,或许,对这种味道还保留着敏感。
预想中的辛辣没有传来,但是胃里却有火烧的感觉。
他不甘心,又舀了一勺,还是一样的结果。
傅瑾夜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他弃了菜刀,向外面走去。
明歌看见他走得匆忙,就问了一句:“你要出去啊?”
“我有点事,马上回来。”
他找了一家最近的药铺,从怀里摸出一个铜板,递给小伙计,“买一点儿黄连。”
小伙计像是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不是瞧不起,是惊奇。
用一个铜板买药材,他这是第一次见到。
估计是一个落魄的少爷,没有体会过人家疾苦,也不知道银两的价值。
“药材很贵,黄连你要是要一点儿的话,五个铜板起。”
小伙计解开了他的疑惑。
他在福康堂的夏大夫拿药,七天的药材才收十文钱,现在一点儿黄连都要五文钱,这其中的关窍,恐怕只有赵老汉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