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不能是卖了你那份?”
“我是掌柜。”
周睿不吭声了,一个人在那生闷气。
不服气也得憋着,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人家是掌柜,自己只是一个小伙计,开了自己是易如反掌的事。
锅里的粥沸腾了起来,飘得满屋的肉香。
看周睿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明歌也没叫他,自己端了粥出去,递到少年的跟前。
“客官请用。”
“我要两份,打包带走。”
少年的脸藏在兜帽里,看不清真容。他将一块碎银放在桌上,“剩下的不用找了,再给我拿一壶酒。”
周睿在厨房笑出了猪声。
真解气,我吃不上,你也休想吃。
他难得手脚勤快的把粥盛好,又给附赠了一碟咸菜,外加一壶酒出来。
少年接了东西,两只手满满当当的,回了土地庙。
明歌和周睿大眼瞪小眼,对视了老半天,才同时发出了一声哀嚎。
明家酒肆以卖酒为生,都是当地人,没有买早餐的习惯,所以明歌跟本就没有多做。
结果就是,忙了一早上的饭,全被食客带走了。
傅景铄回了土地庙,苏瑾夜还在安睡,出门的时候,怕他乱跑,就点了他睡穴。
安静下来的苏瑾夜,没有了张牙舞爪,完全是一个邻家少年的模样,傅景铄用脚尖踢开了穴道,把一碗粥放在他旁边。
“喝粥。”
有傅景铄这个凶神看着,苏瑾夜根本没有机会出门,但是熬药、敷药都是他一手包办,苏瑾夜抗议无效。
粥是热的。
纵然苏瑾夜再是万般不愿,也不会跟自己肚子过不去,他端起碗喝了个精光,继续闭了眼养神。
傅景铄也不跟他计较,三口两口喝完,收了碗,仍旧去了神像后的阴影里。
中午的酒肆,慢慢热闹了起来,每天上午,明歌尽量把配菜全都切好,鱼也做了,到时候锅里蒸一下就好,相当于现代的碗菜。
剩下的精力,全放到小炒上即可。
厨房临近街道,明歌今天做菜有点心不在焉,她几次伸了脖子向外张望,街上偶尔有人走过,对面却少了一个小乞丐。
难不成死了?她记得那天小乞丐,不,应该说是苏瑾夜,一直是发烧的,衣服上都是血色,可见受伤不轻。
这个年代没有抗生素,没有消炎药,真要高烧不退,估计没什么活路。
可惜了那一张初恋脸。
越想越是担心,她脱了围裙,告诉周睿照料一下店里,就匆匆出了门。
气得周睿在后面大呼小叫。
土地庙并不远,明歌几乎是一溜小跑,说是土地庙,其实很小,也就两间房大小,没有院子,进了庙门就是大殿。
离着多远,就看见苏瑾夜躺在一堆稻草上,一动不动。
她几步跨进庙门,将手贴在他的鼻下,还好,有一丝温热地呼吸。
苏瑾夜感觉到了有人靠近,他猛地抓住了那人的手腕,瞬间坐起,明歌只觉得眼前一晃,苏瑾夜的脸突然在眼前放大,惊得她后退了一步,坐在了地上。
苏瑾夜松了手,长出了一口气:“原来是你……”
明歌有些尴尬:“我,我以为……”
“以为我死了?”苏瑾夜轻笑,他的眉眼弯弯,真得很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