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东西的地界在街尾,是野猫野狗的聚集地,也是这一条街公认的垃圾场,只要每月交上十文钱,官府会派人来定期清理。
周睿走了一段路,心下犯懒,他眼珠转了转,接着又退了回来,直接走到小乞丐的旁边,连碗带鱼扔进了他的怀里,“送你了。”
喂猫还不如喂人呢,还省得小爷跑一趟。
苏瑾夜舔了舔嘴唇,道了声谢。
他的嘴唇干裂,苍白的像是一个久治不愈的病人。
苏瑾夜的动作缓慢,他将鱼头撕下留给庙里的白猫,才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起来。
那姿势,比贵门的少爷都优雅几分,甚是好看。
周睿暗骂一声,自己肯定是猪油蒙了心,怎么会觉得一个乞丐优雅,邪了门了。
晚上打烊之后,为了庆祝自己退亲,明歌特意烫了一壶酒,多做了几个菜。
酒足饭饱后,她习惯地叫了一声:“周睿,去扔剩饭。”
周睿正在忙着擦摆桌椅,不耐烦地回了一句:“自己去,没看见我在忙着。”
脾气还挺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老板。
明歌也小酌了几杯,觉得这酒有点上头,出去吹吹风清醒一下也好。
她决定不再奴役伙计,自己认命地端了碗,去街尾扔。
临出门,想了想,把剩菜也倒了进去,怎么说,也是二十一世纪女性,隔夜菜不好的知识,还是懂得。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手中还捏了一双筷子。
明歌今晚,好像重复了周睿先前的脑回路,走了一程,才想起门前有个乞丐,于是又折回来,连菜带饭倒进了苏瑾夜这只猫的碗里,“饭菜做多了,扔了可惜。”
多走的几步路,算是照顾苏瑾夜的尊严。
被当成猫养的苏瑾夜,依旧轻声道了谢,他好像被愉悦到了,眼里都溢出了笑意,就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小动物,看见了好久不见的家门。
明歌把捏在手心的筷子,递给他:“别用手拿,有筷子。”
苏瑾夜两手来接,夜色阑珊,刚刚沾了油腻的手,触及了明歌的指尖。
有点热,好像还是在高烧。
苏瑾夜一个哆嗦,手指缩了回去。
明歌眼尖,猛然发现,小乞丐耳后多了一抹可疑的红色。
她自从出了校园,就再没有见过这么纯情的男生了。
好想撩,怎么办?
明歌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她轻轻叫了一声,“小乞丐。”
小乞丐有一点点不高兴,苏瑾夜发誓,就一点点。
他低了头,再抬头时,脸也跟红扑扑的,“我不叫小乞丐,我有名字,我叫苏瑾夜。”
明歌心里有个声音尖叫,怎么可以,这少年的声音比唱歌还好听,那小脸,像是画里走出来的妖精。
她忽然想摸摸是什么感觉。
“那个,苏瑾夜,”明歌的舌头有些发硬,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今天她的胆子格外的大,她状似认真的样子,“我可以摸一下你的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