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包车,秦大简单介绍完案情。
韩博凑到车顶灯下看看时间,总结道:“被害人最后一次出现在店里,尸体出现在一点五公里外的柳下河,基本可确定抛尸位置。换言之,作案现场就在这一点五公里范围内。有可能在店里,有可能就是抛尸现场。
如果店里不是作案现场,我们就可以将店里提取到的证材,与在作案现场有可能提取到的生物物证进行比对。要是能将两个现场提取到的非被害人证材比对上,那么邹某就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一个技术民警反应过来,举一反三说:“要是能找到作案现场,在作案现场提取到既不是被害人也不是邹某的证材,就可以判定凶手另有其人。”
“理论上是这样,关键我们无法确定有可能提取到的证材是不是来自邹某。但这项工作非要重要,只要找到作案现场,只要提取到足够证材。送检之后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专案组确定侦查方向的重要参考,将来可作为证据链重非常重要的一环。”
韩博回头看看站在车门口的秦大和王解放,接着道:“邹某二人在店里生活七上追逃)。
要是没范围,个个可以发,什么案子都可以发,通缉令会满天飞,基层派出所什么事不用干,要整天坐在单位看通缉令。
秦大苦笑道:“这需要省厅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