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的确有点发神经似的,连续了好几天,抱着孩子,逛整个村子一家一家、一户一户都逛过去,且已经不止是一次,连续的这几天、每天都一次次的逛过去,我还是那么兴奋着,说真的,大家已经都开始淡漠了。
这几天我虽然一吃过早饭,就抱着小丸子逛村子,但是村子并不大,一个村40多户人家,也就一二小时的事,因为家里还有很多事等着你去做呢!还有哥们也有约呀,要上山采集,否则家里的锅也就揭不开了。我终于不再抱着儿子全村乱跑了,吴梅人终于感激地看了看我,抱回了孩子。
山坳村有12平方公里,平均一平方公里3-4家,又由于都是石头山,扣除山谷后,家均石头山的面积也是不多的。更何况,村里又没有划分各家采集界限,出去采集迟了,可能也会很可怜的。
要命的是各个山头,也会长出桃子、粟子、猕猴桃等等一些果子,却是不肯长出第二棵,如果有人心狠,提前采集了,那么别人家今年就看不到那个果子了。还好,山坳村的人,还算比较善良,无论哪一家都不会产生独吞的念头。然而即便没有独吞的心,采了还是没有了!
山坳村人的生活,真的跟原始社会人生活没有太大的区别,人们除了采集活动以外,好像也做不了什么。像吴木工的情况几乎没有,人们所以还有衣服穿,多少是先祖们用生命换来的。他们的祖先们曾经出山抢过女人,应该说其他的犯罪行为没有了。他们即便很苦,也没有出去抢夺过。至于前面说我妈妈是我爸爸芭峰捡回来的,应该要明确的是,她是我爸爸捡回来的,不是抢回来的。
至于我妈为什么是被我爸爸捡回来的,根据我妈妈回忆,她说当时才十五六岁,出山采集,走着走着便走远了,遇上了个流浪的五六十岁的老男人要欺负她,她便使命地跑,不断地跑。她总觉得后面有追她的声音,她没办法,不分白天黑夜地逃跑。晚上躲在树从中,饿了采摘野果野菜生吃。最后不知不觉中跑到了离山坳村五六十公里的地方,累倒在地上。
当年,年幼失去双亲的年轻的我爸爸,到山外寻找能够卖钱的东西,直寻到五六十公里外的地方,看到病入膏肓的我妈妈,怎么叫都叫不醒她,只好背回山坳村,最后经过土法救治,我妈活过来了。最后发现她患上了‘失忆症’,已经不记得她的之前的十五六年的生活了,我爸爸只好收养了我妈妈。最后在村人的帮助下,我爸爸与我妈妈结为夫妇,最后生下我,我爸爸最后又为了我也死去了。
当然,不少的山坳村人,包括我爸爸芭峰,到北面山的外面偷运木材与竹子,应该是犯罪,最终一个个都遭天罚了!
尽管如此,山坳村人依然在困苦中继续生存下来。应该是生存下来的,没有遭天罚的,都是“‘好人’吧?!然而,十年前我那么作恶,算不算犯罪呢?没有遭天罚,应该就不算是犯罪吧?!
尽管山坳村人都很善良,也不能说就没有他们的错呀!比如,在哪里能找到好食物就是不说,就是为了自己能吃香好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