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凌皓到了。
“怎么回事?烧还没退?我送你去医院。”他摸摸我的额头,有些担心。
“去过医院了,医生说只要出汗了烧就会退。一直没办法出汗,要不,我们来做做出汗的运动?”我躺在床上斜睨他,笑得色迷迷的。
不明白和这个人在一起为什么每次都要想去做那事?简直好象现在我们俩除了那事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听我这么说,他愣了愣,脸上浮起一丝苦笑,慢慢俯下身来。
我以为他要给我一个热吻,刚想说别这样,会把感冒传给你,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就可以了。出乎我的意料,他的吻轻轻地落在我的额上,然后用手摸着我的头发。
“傻瓜!在想些什么呢?脑袋都烧糊涂了,说话语无伦次,看来病得真是不轻。晚饭想吃什么?我买了西瓜,先弄给你吃好不好?”他的语气竟然是从来没有过的――我的神经好像短路了,呆呆的,脑中一团浆糊,一时想不出恰当的形容词。
凌皓的语气,向来是自信的,骄傲的,霸道的,盛气凌人的,居高临下的,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在的这种口气。这种语气,这个动作,就好像主人在摸他的小狗,说你要乖乖,你要听话一样。
我一时竟做不出正确地反应,迟疑片刻,才说:“现在没胃口,锅里还有点粥,要不你去帮我热一下?”
既然他要表现,我好歹也该给他个表现的机会吧。
“你等着,我马上就好。”他兴冲冲地进了厨房。
两分钟后,我听到了我可怜的碗英勇殉职的声音。
我挣扎着爬起来。
我真是病糊涂了,忘了从前血淋淋的教训。凌皓是君子远疱厨的典型代表,从前就只会帮倒忙,现在自然也不能指望他有什么长进,虽然已过去了那么多年。
从前那些在他手里慷慨就义的锅碗瓢盆的尸首又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只好再一次为他们默哀,并向他们说声对不起。虽然他是凶手,但我无疑是帮凶,因为我想偷懒。
偷鸡不成蚀把米,正是用来说我这种人的。我想要偷懒,最后只会不堪收拾,乱上添乱。
我叹着气晃悠悠地进入厨房。他无辜地看着我,兼带一点手足无措。
我每次都觉得他的这个反应很好玩,非常可爱。无所不能的凌皓,毕竟还是有搞不定的事情。也许这就是我明明知道他又会破坏,却从不认真阻止的原因。这样的凌皓,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完美无缺的凌皓。看来人还是要有点缺点才会可爱。
况且这真的不是他的错。含着金匙出生的豪门大少爷,从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贵的手指头连水都不必碰一下,想要什么,只需动动嘴皮子,下个命令就会有人屁颠屁颠地恭敬奉上,何苦来哉要学这些平民小百姓会的东西?所以说,这不是他的错,要怪,只能怪我厨房中的用具遇人不淑,跟错主人。
我说没关系,我再煮就是了,边说边拿起扫帚去扫碎片。
“要不,你住我那儿去。”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你说什么?”我一时太过吃惊,扫帚直接掉地。
“我说让你搬我那里去住。”他一字一字口齿清晰地重复这句话,让我以为自己病得出现幻听的幻想瞬间破灭。
“你那里是指――”我的语气已是颤颤巍巍,害怕听到恐怖的答案。
“我家。”他的回答非常简明扼要,一点也不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