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叙述,以下我会用第三人称的上帝视角,转述沈慕容的答案。
有人问为什么是为了方便叙述,第三人称的“齐一冉”还比第一人称的“我”多打两个字呢……好嘛,我承认,我就是不想直面自己耍流氓这个行为,我拒绝承认喝醉聊那个是我,那只是一个被酒精控制了大脑的恶魔我知道这个理由其实并不怎么成立,但,求求了;′Д我真的无法坦然面对自己的黑历史……
好没有人再提反对意见的话,我就当你们同意了。话那是月黑风高的一个夜晚,冷风一阵一阵地吹着,还奔波在路上的行人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俗话得好啊,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当然,杀人放火是违法犯罪行为,是我们需要严厉谴责和批判的行为只见一辆每辆市场价在百万级别的豪车,缓缓地停在了一个每户市场价在千万及以上级别的区。
一个男人。
一个侧脸棱角分明,气质俊秀冷漠的男人。
他从这辆豪车的主驾驶上缓缓地走下来,夜色太深,我们无法进一步看清他的脸,只能看到在他的手腕上,那款全世界仅有n枚的私人订制手工机械表发出一抹凌冽的光。
他要往楼栋里走去了吗?不,他走向了车的后方,用纤长的手指打开了后排的车门,然后哪,是看错了吗?他居然从后排的座椅上,拉出了一个衣冠不整的女人。
“?为什么是衣冠不整?”我疑惑地问。
“……我也不太清楚。”沈慕容的脸微微泛着红,“我觉得,可能是你编辑的酒吧里空调开得太低,相比之下,车里太热了,而你又在后座上睡了一会儿,可能觉得是在自己床上,觉得衣服有点不舒服,就试图脱下来;但因为你喝醉了,力气不大,也不知道怎么脱,所以只能撕扯了两下,不一会儿就又睡过去了……”
“那他妈还得亏我力气不大。”我扶额。
这个衣冠不整的女人,走路都带着几分踉跄,显然,她要么是个瘸子,要么是个偏瘫,要么,她就是喝醉了;男人试图上前去扶她,却被她一把推开,嘴里还大声辩白着什么。到底是在辩白什么呢,让我们拉近镜头看一下。
“我没喝醉啊哥!真的!我就是喝了一点点,就这么一点点。”女人把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了起来,似乎是在试图给男人证明些什么从这段话中,我们也大致可以猜测出,她就是喝醉了,没别的“我可清醒着呢,我完全可以自个儿走回家,不用你扶,我怪沉的……”
“?我真的是这么的?”我怀疑地看向沈慕容。
“我发誓。”沈慕容默默举起四根手指,又忍不住笑起来,“你那晚上实在太可爱,所以我印象很深刻。”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倒不是觉得他在骗我,而是觉得这人真的没什么毛病吧?这都什么审美,居然还能觉得烂醉如泥耍酒疯的我可爱?
我突然觉得,刚刚他凝视着状若咸鱼的我都能凝视半,倒也不是一件太值得惊讶的事情了。
我们都知道,一般喝醉的人都会自己没喝醉的,尤其是喝得越多,否认地就越彻底;而一般那些自己喝醉聊人,就算他们真的有醉意,也还是保持着能够独立回家的理智的。
为什么要强调独立回家这件事呢?因为我们的镜头显示,女人一边着,一边像是要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然后她往前走了两步,就不心撞到了什么东西。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夜盲症,晚上视力不太好……”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喝醉了,这女人确实也是非常有礼貌的;她定了定神,又眯了眯眼,最后关心地问道,“没撞疼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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