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提前立下遗嘱,立下一个让6家动不了这两兄妹的遗嘱。
既然当初大夫人的父亲可以立下只认人不认契的遗嘱。
现在大夫人也可以效仿她的父亲。
她现在的情况,需要稍微的改变一下这个遗嘱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沿用一样的。
6大夫人立下的遗嘱内容是这样的:
在大夫人亡故之后,她名下的所有财产平均分配给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两个人。
由于儿子可能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女儿也就是6君要替为看管这一部分。
不允许6家任何其他人插手他们两兄妹名下这部分财产。
这部分财产两兄妹只有寿终正寝,自然身故之后才能继承给他们的子女,以及6家才能拥有两兄妹一半的继承权利。
如果6家大夫人和这两兄妹有任何人意外亡故,他们名下的财产都将直接上交国家。
毕竟如果不将6家也写进这遗嘱之内,后面不好和6家谈判。
虽然6大夫人对6家彻底失去了信心,但是她的儿女,特别是儿子还需要6家。
就算再恶心,她也得忍了这口气。
这样既能防止6家为了再次夺回6大夫人的财产,谋害大夫人。
也能防着将来她的儿女们像她一样,给别人做了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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