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叱云叶总算在走路这期间接收完一切资料。
原主保养得还算好,大概是因为这个城市很安逸,为了不荼毒儿子的审美观,她要每打扮穿搭,她外表看起来不满二十岁,事实上已经奔三了。
现在,叱云叶降临,会渐渐将原主那张真无邪的娃娃脸给同化掉。
原本苹果一样的脸蛋透露出的是纯真和柔弱,现在嘛……
叱云叶那花汁浸染一般的嘴唇勾起甜蜜的笑意。
原主这身形只有一米五零,加上这张脸,在人高马大的欧美人群中,她显得非常“幼稚”。
如论走到哪儿,人们对她的称呼都是“女孩儿”,而不是“女士”。
就连现在,儿子安德森已经隐隐不将她当妈看了,因为她看起来“太”了。
而且,安德森是个混血儿。
是的,安德森的亲生父亲,是个白人,应该吧……
原主也是生了才知道。
安德森继承了父亲深邃的五官,以及迷饶蓝色眼眸,他虽然只有十岁,但是已经比只有一米五的妈妈高了。
母子二人之所以会有那种赌约,就是因为在安德森十岁生日的时候,安德森暗戳戳地了一句,“妈咪,我要是在外面你是我妹妹,恐怕也不会有人怀疑”,从那时候起,安德森就在为这件事努力着。
不过,叱云叶觉得,安德森只是想在常年仰视母亲的权威的情况下打一次翻身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