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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进城前的准备(2 / 2)

闻言,赵七娘面色一凝,想了想之后才开口道,“咱们村其实在十多年前的时候就叫寡妇村了。自喜儿之后出生的孩子,至少有一半并不知道谁是他们的亲爹,所以,后来咱们一合计,就都不给他们取大名了,免得其中一些孩子被嘲笑是野种。”

“这……”

于秋喉咙里好像堵了一根刺一样,硬是没有说出话来。

战乱的年代,妇人都是被乱兵欺凌的对象,这些寡妇们,得要多么的顽强,才能在这个世道活下来啊!

作为一个资深餐饮行业从业者,专业大厨,对于剥皮取肉的工作,于秋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一张完好的皮,可比一张被弓箭或者捕兽利器穿透过的动物皮要值钱的多,在于秋穿越之前,原主也是有近一年穿州过县的逃命经历的,对于一些东西的市价,他也有些了解。

黄鼠狼的皮比兔皮要值钱一些,一张好皮,至少能卖到三百文以上,刺猬没有几两肉,杀了吃不划算,卖到药铺,却是能有一个不错的价格。

目前整个河北之地到处都是战争状态,物价早已失衡,粮食和肉食的价格,都是十分高昂的,一只原本绝对卖不到一百文的兔子,现在至少可以卖到好几贯钱。

为何有这么高的价?

因为河北之地,一斗米的售价,高达三千文,即三足贯钱,而一斗米不过十二斤左右的重量而已。

野兔的体型虽然比家兔小的多,但成年大兔子,至少也有五六斤,这可是肉食,比米要贵重的多,只是小冬要将所有的兔子全养起来,于秋就只好不将它的价值计算在内了。

其它能卖的东西合起来算也不少,比如山鸡的长尾羽毛,一根就是十文钱以上,这可是有不少根呢!晒干的腊田鼠肉,一只现在也能卖到一两贯钱,一只野鸭子则是能卖到好几贯,没办法,谁叫打起仗来,钱都不值钱呢!

除开四只小野猪和九小野鸡以及所有兔子之外,于秋预计其它猎物可以卖到一两百贯,听上去好像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在斗米三千钱以上的河北,这也就是几石粮食的价格而已。

有了这些钱,他倒是可以淘换一些生产工具,让村里的劳动效率更加高效一些,铁制的犁头,是他必须要的,不然耕种的系统任务就很难完成,光是这么一个玩意,就可能花掉他好几十贯。

并不是说铁就有那么贵,几十贯钱的重量比一个犁头要重好几十倍,论实际价值,铁远远没有那么贵,只是你想要在城里拿到铁器,就必须有足够的钱去贿赂管制铁器的官员,从隋末大乱开始,就没有那个军阀不将盐铁设为专卖之物的,刘黑闼也不例外,铁器就不是一个小老百姓有钱就能随便买的东西。

还有诸如铁锹,镰刀,斧头,锯子,刨铁之类的工具,整套打造下来的话,估计卖猎物的这点钱就不够花了。

真正想要盈利,赚足大家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的生活所需,那还是得靠卖馒头才行。

不过,进城卖馒头,也是一种非常冒险的事情,既然要做,准备工作就得做足了。

索性,孙大娘和陈五娘并没有让于秋失望,她们已经将各家的陶锅陶盆全部集中到了张喜儿的家中,并且,将四套五层的蒸笼格子捆绑固定在了两架独轮车上,而各家从卢家借来的麦种,也被她们带领村里的女娃磨出来了一小半,足有六百多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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