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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1 / 2)

……“……”

谢蔷瞪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不可置信地道:“你有毛病啊?在这里发什么疯?”

柳明修接过司机递来的纸巾,慢条斯理地擦干净手,“是啊,我有毛病,被狗咬了,得了狂犬病。”他抬眸凉凉地瞥她一眼,“还是狂犬病中最狂的那一种。”

谢蔷觉得自己就不该搭理他,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何况柳明修这脸皮,里三层外三层的,保养得可真厚。

谢蔷转身就走,柳明修开门从车里出来,扯住她的腕。

谢蔷走不动了,盯着自己腕上的那只大手,“我警告你,松开。”

柳明修看着她,“你要是真想跟我划清界限,那晚就不该给我打电话。在我怀里哭哭啼啼的,这算什么?”

谢蔷心说她才没想着给他打电话呢,那晚她只是想给自己打个120,谁知道手滑拨错了号,把柳明修给召唤来了。

她当时疼得万念俱灰,一头撞死在墙上的心都有,哪还管得了那么多。

柳明修说:“谢蔷,要表达感谢的态度可不是这样的,我帮了你,你一句谢谢都没有,这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

谢蔷和柳明修的私人恩怨是一回事,但她还没不识好歹到这个地步。

那晚要是柳明修不来,她估计真得疼死在家里。

谢蔷犹豫了几秒,态度破天荒放软下来,对他说:“谢谢你。”

柳明修挑眉。

“柳明修,谢谢你。”谢蔷话语很轻,显得格外真诚。她抬眸望向他,“这样可以了吗?你可以放我走了吗?”

接她的车来了,停在路边上,司机正冲她招手。

谢蔷趁柳明修不注意,甩开他的手,飞快往轿车方向跑。

才走出两步,她脚下一空,整个人被打横抱起。

谢蔷满脸惊愕,“你干什么?!”

柳明修把她扔进轿车后座,自己也坐了进去,关上车门。

谢蔷想挣扎,柳明修束住她的腕。

他对老刘说:“去告诉谢家的司机,人在我手里,他可以回去了。”

谢蔷:“……”

谢蔷:????

你他妈是要劫财还是劫色啊???

柳明修垂眸瞧她一眼,仿佛看穿她心思,“放心,财我有了,我想要的是什么,你心里清楚。”

谢蔷:“……”

承认了!

这个人承认了!

要不要脸了还?!

光天化日之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

保时捷一路开到小区外面,柳明修先下车,谢蔷赖在后座里,死活不从。

那晚让柳明修知道了她的住址,要上门简直易如反掌。跨过了这道门槛,会发生什么谢蔷心里清清楚楚。

柳明修站在外面,一手扶着车门,“下来。”

“柳明修,你放过我不行么?我到底哪儿招你惹你了?”谢蔷身上伤口疼着,心里还委屈,她回国到底是为了什么,非得送羊入虎口,给这王八犊子欺负。

谢蔷越想越难过,眼眶立马红了,目光却避也不避,直直地望着他。

眼中很快盈满泪水,长睫一眨,一串泪珠瞬间滑落。

她长得漂亮,连落泪都自带令人心碎的动容。换了是以前,柳明修哪里舍得她掉眼泪,她眼眶一红他就心疼得不行。

可现在不是以前了。

一想到她手机里备注名为“沈哥哥”的那个人,她背着他去洛杉矶的那两年,她和别的男人举止亲昵地出现在娱乐新闻里,柳明修心里那道坎无论如何也跨不过去。

他不仅精神上有重度洁癖,还是个完美主义强迫症患者,当初知道家人给他订下的娃娃亲,他不是没有反抗过,尽管那时年纪还小,还不懂什么叫爱情,但他柳明修不愿意做的事,谁也不能强迫。

然而这一切的想法,都止步于他遇见谢蔷之后。

到现在,柳明修依然清楚记得,他八岁那年第一次遇见谢蔷的情景。

那年世家晚宴,与柳家交好的朋友均受邀出席,谢家自然也在其列。

从小到大,柳明修一直是同龄孩子围绕的中心,男孩子恨自己不如他,女孩子恨他看不上自己。

柳明修就这样骄傲不可一世地生长到八岁,他的人生孤单寂寞,孤独求败,认为天上地下唯他独尊,谁也不配与他相提并论。

直到世家晚宴上,他看见谢蔷独自坐在远离宾客喧嚣的角落里,安静拉着大提琴。

月光从窗外泻入,清冷地洒遍她全身。女孩模样白嫩,大眼长睫,活脱一只成精的洋娃娃。她琴弓下的声音低润温和,肖邦的夜曲如同爱人缠绵的思诉。

她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和那些一天到晚总想着围在他屁股后面转的女孩们都不一样。自他们相视的那一刹那,柳明修看见了她眼中与他同样的孤单寂寞,孤独求败,iamthekingoftheworld,除了他们彼此,谁都不配与他们相提并论。

只一眼,柳明修就认定了终生。

于是柳明修开启了他漫漫的追妻生涯,为了能引起他心爱女孩的关注,他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比如趁她坐下时飞快把她的凳子拿走,在她进门时突然出现吓她一大跳,跑步时一把掀起她的裙摆,揪她的小辫子,把满是奶油的生日蛋糕拍在她脸上……

谢蔷被气得哇哇大哭,柳明修则在一旁哈哈大笑。

那年柳明修八岁,他觉得这就是爱情。

在柳明修的世界里,宁为玉碎,绝不为瓦全。一生很短暂,只够他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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