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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吃住在一起,也不是顺风顺水旗鼓相当的挤过独木桥的孩子,五花八门各种渠道进来的自费生懒散疲沓的踏着上课铃而来,下了课就收拾东西做鸟兽状散去。没什么交流,更没什么认识新朋友的兴趣。

方南在Z市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准确的说,可能还不能算是朋友,说是饭搭子更合适。

因为郑琦是他在出租屋公共厨房烧菜时候,闻着香味端着饭碗主动凑上来的一个小青年。

郑琦不是学生,刚刚脱离学生的身份,在一家只有五个人的小广告公司做业务,赚的那点微薄的薪水只够在姜寨这里继续蜗居着。

郑琦是本地郊区人,兄弟姐妹四个他是老么,从小娇生惯养的,别说做饭,连洗碗洗袜子都是出来上学才摸索着学会的。也因此,只要他进厨房,基本就是灾难现场实演。可是总吃外面的食物,他又吃不起。

于是,在饭点端着快餐面到处转悠的郑琦在闻到香气扑鼻的炒菜味道后,腆着脸就扑了上来。

其实那天方南不过是炒了个番茄炒蛋还有榨菜青椒干子,郑琦饿虎扑食的样子实在惊着了他——

“你慢点吃,不急,我吃饱了。”

“好吃,太好吃了!方南你简直就是厨神呐!”

“就是家常菜而已……”

“不不!你别谦虚了!你知道世上最难做的是什么吗?不是佛跳墙那种复杂的菜式,能把家常菜做好才是真正了不起的大厨啊!”

饶是方南淡定惯了,也被郑琦这种为了吃没骨气的逗逼弄得红了脸。

节操之下,无人能敌。

两人商量好了拼伙吃饭,这样一来也算让方南舒了口气。

方南胃口不大,可是他有个会被诟病为穷讲究的怪癖——

即使一个人,也不愿意随便吃点对付一口。要炒菜,起码两三个菜有荤有素搭着吃才行。

郑琦撞上来,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来二去熟了之后,方南也对郑琦熟络起来了。

周六,天气热,确切的说是一直这么热。方南不太想进厨房挥汗如雨,睡到自然醒后就枕着胳膊琢磨着晚上干脆吃凉面算了。买点面条炸点鸡蛋酱,黄瓜胡萝卜京葱切一切——

“方南,我今天下午去中山路办事,正好去宴春买块肴肉回来吃。”郑琦敲了敲门,大嗓门带着吃货孜孜以求的兴奋:“明天休息,晚上喝两瓶冰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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