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地摊花了不到二十块钱买来的假玩意,是一个未送出去的礼物。
手链很丑,丑到温与怜不想承认这是他的东西。
……
四月十九号的白天,高二二班转来一个学生,名叫李富贵,名字挺土的,但人长得不错,细长狐狸眼,高鼻梁,很帅。
但有一点不好,他扬着笑脸,一进班就朝班里仅有的帅哥挤眉弄眼,挑逗意味明显。
花梅看他直盯着冷清咬了下嘴唇气的浑身发抖,发誓绝不和这个转学生交朋友。
温与怜看着李富贵倒没什么感觉,只盯着他看了一会,回头朝周寻卿学着咬了下嘴唇,下唇都咬红了,也没学来那妖娆的劲儿。
周寻卿看着他觉得好笑,问:“你干嘛?!”
温与怜摸摸下嘴唇,有点不好意思:“我觉得他挺勾人的,我想学学。”
这话说的小,不知怎么就被花梅听见了,他面有愠色,说:“勾人个屁,他这是狐狸精啊,要抢人的节奏,二爷你还学他咬嘴唇?!”
温与怜仰躺在椅子上,说:“多一项技能总是好的。”
周寻卿凑到他耳边咬道:“不如你脱光了衣服来的实在。”
温与怜微微红了脸,没吭声。
——
晚上,周寻卿安排了顾闻找好场地,今天是温与怜的生日。
来的都是平日里的好友,冷清和花梅也来了。
五六个人在包厢里喝饮料,吃东西,玩到很久。
温与怜在这天第一次吹了生日蜡烛,许了生日愿望,吃了生日蛋糕。
一个完整的生日会是他有生以来最圆满的一次了,他想,其实自己很好养活,只要能吃饱喝足,一点点幸福就是最大的享受。
花梅因为有宵禁,十点钟就被他妈喊回了家,冷清做他的骑士护送,临别时祝他们玩的开心。
剩下顾闻,周寻卿和温与怜,他们唱了会歌。周寻卿没喝过酒,第一次喝酒,喝了两杯就去外面上厕所,摇摇晃晃的步伐走不直,温与怜担心的要上去扶他,被顾闻拦住了。
“他就那样,得磨炼,阿卿从来不喝酒,好不容易开窍,这点早晚要受,就在这等他回来。”
温与怜听了他的话,在包厢里等着,可过了有十多分钟,周寻卿还没回来,外面还响起了一阵慌乱的尖叫声。
他冲出去,看见有一群男男女女从一个包间跑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恐惧,仿佛那个包厢里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他们。
温与怜心头突然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他冲过去,扒开人群,逆行挤进了那间包厢。
包厢酒瓶子碎了一地,桌子也被撞歪了,麦克风尸身分离,还有几个人满身是水,跌跌撞撞想逃。
那个装满水果拼盘的桌子下,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已经断气了,而他的旁边是一手捂着心口大喘气的周寻卿。
周寻卿额头上全是汗,眼目紧闭,肌肉紧绷,胸口传来的剧痛拉扯着他不断坠入黑暗的深渊。
他越是挣扎,痛的越厉害,陷得越快。
温与怜几乎是飞到他身边的,扶着他,焦急道:“周周?周周!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顾闻艰难从外面挤进来,看见周寻卿倒地上,又瞥到了那具尸体,大喊:“快送人去医院!”
温与怜赶忙将他背上身,顾闻在前面拨开人群,让开一条道。
出了包厢的时候,温与怜感觉背上的人呼吸弱了点,他吓得不轻,一直在喊周寻卿的名字。
周寻卿脸色较刚才好了一点,趴在温与怜背上低低道:“不用去医院了,我没事,回家就好。”
“可你……”
“真的没事,温哥,老毛病了,犯了而已,回去再说好吗?”
顾闻没怎么见过他这样倔,想坚持送他去医院,但他就是不松口,不愿去医院,僵持之下,温与怜背着他回了家。
路上,周寻卿趴在他背上睡着了,温与怜插着耳机打电话给顾闻,想从他那问出点话来。
路尤其漫长,顾闻的话亦尤其伤人。
——我今天看见那包厢的尸体就知道了,阿卿的母亲死在他房间里,唯一的床下,这是他的噩梦,他妈妈很爱阿卿,可更爱他的爸爸,因为得不到,心里始终有个结,是最终致使她自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