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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喜欢粉色的人还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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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毕,提宝很满意,看了眼手机,作势要走。

提糊倒是挺乐意,还催他:“宝宝哥,快走吧,嫂子还在家等着呢。”

提宝伸手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小孩子管的倒是不少。”

景明还在厨房里收拾残局,一听提宝要走了,顿时充满了干劲儿,恨不得把锅刷的能当镜子使。

景明甩甩手上的水,把头探出厨房门,眼神晶亮亮的,语气也透露着开心:“哥,要走啊?”

提宝心情不错,回了个嗯。

景明视线挪到提糊身上,用眼神示意:你不把他带走?

提宝对上了他的眼神,心中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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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提宝从兜里掏出来一张卡,放在了茶几上,“我工作忙,没时间照顾他,这里面是一百万,你先照顾他一阵子,不够了我再打给你。”

景明汗颜,他想的不是这个啊!

提宝看到他的表情,以为他是嫌钱少,挑了半边眉毛,“下个月就打给你。”

提糊脸颊红扑扑的,一脸期待又羞涩的看着景明。景明是有口难言,恨在心口难开。

“那个……”景明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有时候也很忙,可能会顾不上……”

提宝一脸鄙夷,心说你一个写小黄文的还在这拿乔,无奈自己弟弟喜欢,还只能试图跟他讲道理:“他又不是傻子,一时半会儿没人看又死不了,你怕什么。”

提糊也立即举起手,应声附和:“我没关系的,小明!”

景明看着那双潋滟着水光的圆眼睛,里面盛满了期待,不禁咽了口唾沫。

这怎么拒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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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的就把提糊留下了。

提宝一走,家里顿时安静了许多,景明面对着陌生又熟悉的漂亮青年,一时不知该怎么跟他相处。

提糊自己玩得不亦乐乎,什么都要拿手里摩挲几下,时不时用手指弹动几下。景明能够理解,好不容易有了手,能触物了,当然要体验不同的触感。

景明坐到他身边,低头看到他还赤着脚踩在地上,眉毛无意识的轻皱了一下。

“怎么不穿鞋,”景明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变得严厉,很自然的捞起青年白皙修长的脚。提糊突然感受到温热的触感在自己敏感的脚心,猛地抽了一下,景明突然意识到什么,立即放开了他的脚,不好意思的扭过脸,“地上凉。”

提糊感觉热度从脚心传到了脸上,脸颊立刻泛起了红晕,有点害羞,“没、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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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站起身,走到鞋柜处,蹲下开始扒。

扒了十分钟,最后才在最里面的抽屉里翻出了一双新的拖鞋。

拖鞋是粉色的,上面还有一只白色的大兔子,毛茸茸的。这只拖鞋是他去年生日时他妹恶搞送他的,还勒令他不许扔,不仅如此,每次来他家都要检查一番。

景明只得答应她留下,然后转身就扔到了最里面的抽屉里。

景明拿着那双拖鞋,蹲在了提糊面前,毫不犹豫的伸手就给套上了。

完了还不忘发表感言:“行,挺适合你的。”

粉色的拖鞋把他的脚衬得极为白皙,上面的大兔子也萌的要死。

终于给这双拖鞋找到了归宿,景明很满意。

提糊蜷了两下脚趾,点点头,“是挺可爱的,”随即又面露疑色,“可是这颜色,我总感觉怪怪的。”

“怪什么,”景明说的一本正经,“你们这个年纪,都喜欢这个颜色。”

提糊被说服了,笑得一脸甜蜜,圆圆的眼睛弯成月牙,“谢谢你,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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