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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里像是藏了两把锋利的小刀子,唯有在家里,还依然像以前一样懂事贴心。

可是魏之远小时候就知道装傻卖可爱,只是那时候尚且能看出形迹来,眼下,魏谦却有些摸不准了。

只是偶尔饭桌上,全家人就着电视里的大小新闻顺口闲聊的时候,魏谦才能从魏之远的只言片语间,听出一点不经意流露的、偏激的蛛丝马迹来。

还有就是魏之远不爱粘着他了——当然,男孩长到一定年纪,这本来就是一个必经之路,魏谦以前觉得小崽子粘人很烦,现在却突然觉得失落起来。

而魏之远对他其实还不止是“不黏”。

有一天,小宝瞥见魏之远用的演算纸是学校关于冬季长跑大赛的通知,就随口问了一句。

魏之远摇摇头:“我不想参加,不报名。”

他嘴上说得客气,其实心里想,一圈一圈绕着一个东西跑,那是驴才干的事,蠢死了,他才不去。

幸亏他嘴上的话听起来很客气,宋小宝才接了他的话茬继续说:“我记得哥上初中的时候好像参加过,好像还拿了个二等奖……哎,是二等还是三等来着?记不清了。”

魏之远笔尖一顿。

半个月以后,小宝就在他桌上看到了“冬季长跑大赛一等奖”的奖状和奖品本。

宋小宝长到了这个年龄,晚熟的心智总算跟上了平均水平,她没有蠢到开口问魏之远不是之前说不想参加,只在心里暗暗地寻思:二哥这是在和大哥比吗?

魏谦平静地度过了他半工半读的大学生活,他选择性地无视了老熊告诫他“别钻钱眼里”的话,接受了“万物皆可倒腾”的那部分——小到学校里的电话卡,大到跟着老熊倒卖医疗器械,一天到晚不闲着。

别人的业余时间是“踢球玩耍谈恋爱”,魏谦的业余时间就是“卖东西卖东西卖好多东西”。

魏之远也仿佛成了一座休眠的火山,一直牵着魏谦一根心神,却也一直老老实实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没人刺激他,他也没干任何出格的事。

当然,出不出格只是魏谦不知道而已。

魏谦十天有八天跟着老熊在外面或者是住学校,忙起来恨不得一个礼拜回家看一眼。

而每当他回家的时候,睡眠就会变成对魏之远的折磨。

随着魏之远一点一点长大,身高赶上甚至隐隐超过大哥,某种说不出的躁动越加难以忽视。

那一小片少年时候被他锁在心里最深处的阴影愈加浓重、愈加弥漫。

魏之远本能地抗拒,却日渐抵挡不住那种说不出的干渴和焦躁。

好在,这时候,也就是魏谦大四这一年,一切仿佛否极泰来一样,他们这城市里毒瘤一般的棚户区终于被整改了,他们要从这里搬出去了。

第三十六章

老城区,多好的地方,虽然一堆七扭八歪的小胡同,可是走出去就是市中心,去哪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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