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恒离开后,五年的时间,程锦几乎把曦曦当成半个林恒,廖凡不敢想象,若曦曦出事,程锦会发疯成什么样。
酒店外的监控,某个街角,清晰显示着曦曦被三个少年带走后,被他们用脚踢,用石头砸,曦曦从最开始的挣扎到后面的奄奄一息,奶白色的皮毛一点点沁出了血。
一旁程锦眼瞳猩红,手紧紧攥起,嗜血的眸子几乎要扭断那三人的脖子。
“我艹特么的,老子弄死他们。”廖凡狠狠咒骂,转身要出酒店,下一秒被程锦拽住。
“老大,你别劝我,我去把曦曦抱回来,那三个兔崽子,特么的找死,我一定要去教训他们。”一直以来,廖凡身上都有一股狠劲,他破口大骂,根本忍不下去。
“别走,你帮我看看,他,他是谁……”程锦声音喑哑,带着剧烈的颤抖。
廖凡察觉到不对,扭头看,监控视频上,一个人用外套,将奄奄一息的曦曦包裹着,哪怕是隔着屏幕,也能看出他眸光和动作里的小心翼翼和温柔。
约莫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黑色,剪裁得体的西装勾勒出他颀长又有些纤瘦的身材,面容俊朗,墨色碎发下,是一双琉璃般眸子,透亮得仿佛能藏进星辰般,熠熠发着光。
廖凡乍一看第一眼时,吓了一跳,怕看错,又欺近了几分,脸几乎要贴到屏幕上了,半晌,终于确认。
廖凡不由抓住一旁程锦的胳膊,因为太过激动和难以置信,言语有些含糊不清:“老大,是恒哥,是恒哥对吗,肯定是他,我不会认错的。太好了,老大,我们找到恒哥了。”
廖凡控制不住抱住身体僵硬,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屏幕的程锦,不曾想,下一秒程锦晕了过去。
程锦昏迷了整整一个小时,据舒黎说,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压抑的情绪突然得到片刻的放松,才晕的。
廖凡得知不是身体的原因后松了口气,却也觉得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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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不放心甜筒,林恒这几天上班下班都带着它。
甜筒是那天收养的拉布拉多的名字,林恒给起的,起名的时候,他恍惚记起五年前,那条碰瓷的小奶狗,它叫布丁,当时他就想,若是他养狗,就叫甜筒,又甜又可爱。
五年了,林恒克制不去回想当初的一切,可有些记忆总是不受控制,如同浪潮般,翻涌而来,林恒无奈又无能为力。
晚上下班,林恒带着甜筒,开车去了爱乐大剧院,晚八点,是卢瑞钢琴独奏音乐会。
抱着甜筒,林恒在后台化妆间见到了卢瑞。
三十五岁的男人,眉眼温润,成熟又优雅,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绅士”,见到林恒,卢瑞眉眼愈加柔和,揉着怎么都掩盖不住的喜悦。
“阿恒,你来了。”卢瑞语气熟稔又温和,要不是林恒怀里有甜筒,就要与他拥抱了。
林恒“嗯”的颔首,扬起甜筒没有受伤的前肢,笑眯眯道:“甜筒,来,跟卢瑞叔叔打招呼。”
卢瑞一直知道林恒喜欢狗,曾经他想送林恒狗,但后者拒绝了。
卢瑞边听着林恒收养甜筒的事情,边伸出手,动作轻柔地要去揉揉甜筒的脑袋,可在林恒怀里乖巧温顺的甜筒,却像是见到了敌人般,突然吼叫了起来,张嘴,露出尖锐的牙齿,作势要咬眼前的人。
不说是卢瑞,就是林恒也吓了一大跳,连忙道歉:“不好意思,卢瑞,它之前不会的,可能因为是陌生人,不太熟悉。”
卢瑞无奈只能保持距离,不知怎的,他有一种甜筒在防着他靠近林恒的感觉,唔,那应该是错觉吧。
和卢瑞寒暄了几句,林恒抱着甜筒欲离开,卢瑞不由开口喊住了他。
林恒扭头看他,笑容温暖中带着些许疑惑:“怎么了?”
卢瑞掀了掀唇瓣,想说的话有很多,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最后他哽着嗓子说:“阿恒,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帮助和支持。”
林恒怔然了片刻,忽略卢瑞眸中的炽热,语气轻松,留下一句话:“我喜欢你的音乐。”
有很多人都喜欢你的音乐。
林恒想起什么,在心里补充的说。
卢瑞望着青年离开的背影,久久失神,没有收回视线。
“卢哥,你那么喜欢恒哥,为什么不表白呢?”一旁的助理问,助理虽然年轻,却一直跟着卢瑞,见证了他在音乐上的起起落落,也见证了他和林恒相处的点点滴滴。
可以说,没有林恒就没有卢瑞的今天。
卢瑞是华国人,五年前的卢瑞在小有名气的时候跌落到无人问津,四年前,沦落到G国的卢瑞偶然遇到了林恒,林恒资助他继续在音乐上创作,才有了卢瑞如今的名扬亚洲。
在濒临绝境,梦想破灭时,有人如同一道光,破开黑暗,将人拉出深渊,重见光明,站在梦想巅峰,这样如同阳光般和煦的人,没有多少人能扛得住不动心。
卢瑞缓缓收回视线,垂下眸子,闭了闭,将刚刚差点压制不住,澎湃的爱意压下,许久,他长长松了口气,睁开眼睛。
语气似笃定,又似悲凉:“阿恒从来只把我当朋友。”
林恒很敏锐,早已察觉卢瑞对他的爱,林恒也很无情,刻意的疏离和忽略将卢瑞的爱阻挡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