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襄州越来越近,一行人却越走越慢,年长的几位都是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
腐烂的尸体、焚烧后的建筑被雨水浸泡后,发出的气味味更是让人难以忍受。不管住在哪里,附近都是一片酸臭,身上也终日难以干燥。
沈瑜再三叮嘱赞元,不能跑出去乱喝水。但是还是有同行的小儿郎腹泻不止。沈穆和另一位略通岐黄之术的长者为他把脉后摇头不止,沈瑜悄悄告诉赞元,那是痢疾,“若是附近采不到药,恐怕就……”
生病的小儿与沈琦年龄相仿,沈瑜脸色暗淡。一路走来,赞元也看到了队伍中的人数是如何日渐减小的,只能无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死不是最糟糕的,可怕的是死时还一无所有——衣服、食物都留给家人,自己独自躺在污水淤泥中,永无天日。
泥沙倒是也有一个好处——对于沈瑜而言。
这天他穿着蓑衣出去采草药,回来照例用树枝刮泥。他看着满地泥沙,有感而发,顺手在地上写: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仁以为己任……你难道就不知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赞元喃喃地问。沈瑜没有回答,赞元定定地看了一会,突然嫌弃地说道:“你这写的是什么字!你习什么体?”
沈瑜难得露出羞赧的神情,“临的是祖父和父亲的手书。”
从前确有几份字帖,只是他的长辈们也要练字习书,轮不到他这里。后来陆陆续续赠给驻守的先生秀才,也没有什么了。
赞元嗤之以鼻,看着那笔字摇头,“你这字柔弱臃肿,没有筋骨。”他不等沈瑜反驳,自己握着树枝,同样写了那一句,下笔虽还略有稚嫩,却可见铁画银钩,圆转遒逸。
沈瑜看呆了,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赞元指点道:“你先记住这个:‘初学先大书,不得从小。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沈瑜不由跟着重复,心里豁然洞开。他这字,正是“墨猪”了。
“习字需从大家学,先学执笔。用具也要讲究……”赞元看了一眼那树枝,把什么“绝仞兔毫”、“煎涸新石”与“东阳鱼卵”之类的咽回了肚子里。“文具讲究不了的话,就凑合一下,靠笔力弥补了——我教你吧。”
他不等沈瑜反应过来,就握住了沈瑜拿树枝的右手。他的手比沈瑜小一点,看着有些滑稽。但他态度严肃认真,扳过沈瑜的手指,纠正他握笔的方法,“小指是“抵”,往后挪,不要挤在前面。”
“手指放松,不要这么僵硬,把笔想象成另一根手指,才能运作自如……”他一边说,一边执着沈瑜的手,在面前的沙地上留下一行行云流水的字。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是《离骚》。沈瑜脱口问道:“你还有两种字体?”地上的字,与方才那行不大像,娟秀风雅,鸾漂凤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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