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这个地方可真大,跑起来真爽。”
“嘿,你们哪个知道我们是怎么进来的?”
“管他呢,先跑一跑再说,在笼子里呆得我要废掉了。”
“可惜这地上没长草,跑起来我的爪子有点不舒服……”
“喂你们等等,我先尿个尿。”
林安可:“……”
一个小时后林安可把狗子们重新丢回笼子里,几只狗子不论大小都乖乖地喝几口水后趴着休息了。林安可与它们约法三章,下次还想这么不受约束地疯跑的话,就不许在他的空间里大小便,因为自由奔跑的感觉实在太美妙,没有一只狗子表示反对。
一只八哥犬好奇地问:“你是人类,为什么会狗的语言?”
林安可说:“因为我曾经也是只狗。”
众狗一齐惊呼,七嘴八舌地问:“你是什么品种的狗?后来怎么会变成人类的?我们也想变成人类不被关在笼子里或是被绳拴着可以么?”
林安可只答了一句:“我曾是一只帅气无比的哈士奇。”
狗子们纷纷闭上嘴,原来这个能听懂狗语的人类,是个傻冒儿。
黎云其实挺好奇林安可怎么在空间里遛狗,又不太愿意和他单独相处,只好在出来接水喝的时候偷偷瞄几眼。他发现林安可与那几只狗子你一言我一语聊得可欢了,奇怪的是林安可明明说的是人话,狗子们好像都能听得懂。
后来林安可一手拿着垃圾袋,一手拎着拖把,凭空消失在黎云眼皮子底下,呃,他应该是进空间打扫卫生去了。
如果这家伙不是很快就会离开,如果他不对黎云起了歪心,黎云很想像小说里那样,把他这个神奇的随身空间发挥出更大的效用:在里头建个豪华别墅住着,搞个搬家公司,或者干脆当个巨型生鲜仓库,不管哪个都比他这宠物店赚钱。
林安可应该庆幸自己遇见的是黎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追求,但凡是个贪心些的,也不会把随身空间用来遛狗。
第13章第13章
黎云正愁找个什么借口不跟林安可一起吃晚饭,就被一帮朋友堵在店里,幸好林安可已经从空间里出来了,这会儿忙着给笼子里加狗粮。
王小胖嘴里叼着根烟,脸上卡着个□□镜,把自己整得跟黑社会老大似的,进门就扯着嗓子跟林安可打招呼:“嘿,小帅哥,还记得哥哥我不?千万别说不记得啊,那晚你喝醉了趴我大腿上睡老半天呢,我这腿连美女都没让碰过,被你给睡了你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