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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苗顿了半饷:“可是你也不需要特地为了避开我而去帝都。我听葛莉莉说,他们有一个扶持新导演的计划,为什么不留下。”

任鸽踢了一会儿水,眼神有些迷茫,她摊开手掌:“你说这话是以什么身份?”举出一根指头:“我的女友?”再举出第二根:“我的前女友?”最后做出一个OK的姿势在麦苗面前晃了晃:“还是我的前任拍档?”

“这很重要吗?”

“当然。”任鸽使劲的眨了眨眼睛:“要是你是我的女朋友,那我没二话,就算你要我躲在金屋里当小三,我也甘愿。要是你是我的前女友,那对不起,麦苗这是我的人生,同你走过那段特别开心特别快乐,可是现在既然你离我而去,也就没有权利和我讨论以后的将来的事情。最后你要是我的前拍档,我只能同你讲,苗苗同学,以后你要是和人合作电影,不能再这么样了,哪儿有把剧本扔给导演,还得导演每日兼程修改的,这可是工作态度的问题了。”大约是酒喝到了一定程度,任鸽讲到后面就越来越含含糊糊,身形也跟着歪歪扭扭,坦然的靠着麦苗,表示随便你爱听不听,反正她自己也大约忘了自己前面讲的什么。

麦苗任任鸽靠着,见她就这么快睡着,便偷偷的握着她的手,希望这时间能被拉长,能更久。她喜欢一部电影,叫《玻璃之城》。相知相爱再分手烟花死亡按下不表,只觉得男女主角分手那几个白描镜头让她心如刀割。长途电话、冷冽寒风、需要的时候那个人永远不在、快乐的时候只能和别人分享,然后慢慢电话少了,最后连分手都懒得再讲。她不想经历这样的过程,既然必须得分开,那不如让这人恨她,总比漠然的忘了她要好。

只是黎明送给舒淇的那个石膏像她永远记得,那几条掌纹之间,写着最亲爱的人的名字。

她举起任鸽的手,偷偷的,不露痕迹的,用食指在她的左手上写了麦苗,一共十五画。刚准备写第二遍就被任鸽死死抓住手,眼睛里是被酒精没浸染的精明:“写在手掌有什么用,要写就写在心里。”接着一把抓过她,把她搂在怀里,狠狠的吻了下去。

如果吻能够让人致命的话,那任鸽对于麦苗的这一个吻便可一剑封喉。不管麦苗怎么踢她,打她,推她她都不放,任鸽就像一只饿了一个月的野生动物,死死抓住猎物,在麦苗的口腔里掠夺走所有爱意,不管她有没有紧紧咬着牙关,把任鸽的嘴唇咬破。让吸允和吞吐之间充满了血腥味。

大约这种桥段在电影里常常会出现,所以围观的剧组同仁除了大声起哄小声鼓掌以外,都习以为常。就任着他们的导演发酒疯。看着她们的动作越来越激烈,这任鸽基本上就快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这群人想的只是——最近的帐篷哪儿有,在任鸽把麦苗的衣服脱光之前搭起来的时间够不够。可惜的是飞车赶来接送麦苗的吴用看到了这一幕。

“你在干什么?”吴用像个戴了绿帽的老公那般怒火中烧,跳进水池,分开两人之后一把把麦苗抱进自己怀里,顺手把任鸽推到水里坐着,指着任鸽的鼻子大骂:“要不是你是女人,要不是我不打女人。我今天非劈了你。”

任鸽湿漉漉的站起来,带着酒醉的不清醒,大笑数声,仗着酒气道:“我他妈的今儿就在这儿告诉你,现在我清楚了,她就是喜欢我。一直就喜欢我。你在我面前就是一杂碎。得不到她的心,也得不到她的人。”继而又转过去指着麦苗:“不管你为什么会和我分手,但是甲方同意了乙方还不肯呢。你要作死,那我就陪你作死。你要作一万年,我就陪你作一万年。”说完便哐当,断了线一般的往后仰。要不是旁边留下来围观的剧组成员没走,说不定任鸽就当场溺毙在那小水池里了。

“多酷啊。对着全剧组的人出柜兼表白,一举打破了和旗下最得力的演员的绯闻的同时还力证自己对编剧用情颇深。明显的只爱秀外慧中类型不爱魔鬼身材,这说出去多加分啊。”孟佳荷不停的摇头晃脑:“可惜媒体记者收了红包后就各自散去了,不然今天的报纸头版头条绝对是你。”任鸽听完孟佳荷的现场版描述,脑袋更疼了,想把这聒噪的人赶出门,她居然还有感想要发表:“要是我是麦苗姐,当晚就和你洞房了。”

“你是不是就想和我洞房嘛?择期不如撞日,就今天,来吧来吧。”任鸽被这人讲得脑袋瓜都疼,便打蛇随棍上的掀开被子:“你在上面还我在上面?需要剪刀石头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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