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很新,雕琢的师傅仿佛雕刻得分外匆忙。五尺见方的小碑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两行字:
“帝国有再春,
我心照予南。”
沈钦南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他明明记得自己的好,明明洞悉了自己的一切情感,却总是佯装冷漠地离开,然后到拐角处默不作声地守望。
作为师父忘年交的唐襄廷,老家在洛阳,身上牢牢烙下了东都狼的血性,这个顶天立地、刚毅无双的汉子在狼牙军的铁鞭之下没有哭泣,在昔日同窗的质问声下没有透露原因,在帝国之间无尽的碾压中顽强地生存,用智慧与忠诚祭奠英雄的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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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钦南仰头笑了笑,感觉心中的苦涩尽数倒进了眼里。
胜日晨风,青草流翠。
站在树下,沈钦南忽地想起年少采草时,关乎朝廷、权臣、百姓的一场辩论:
那个身穿蓝衣的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抱着双臂靠在墙边,浑身散发出浓烈的地痞之气,看得钦南七窍生烟,恨不得将之按翻在地狠揍一顿。
那时也不过十岁的沈钦南牙尖嘴利,“崆大人自有他的计较,开挖的三十条横渠贯通中南,北边的面麦、玄铁,南边的油盐尽可传输,且不说商机遍生,域通繁荣,光看运河本身,即占尽天时地利。北之悍兵,南之文才,融通并取,浑然天成,百姓泽福。怎可说大人只作无用之举?”
十二岁的唐襄廷也字字珠玑,“你是没看到饥民遍地,人畜流离。千里长河分挖撕裂,左屋颠覆,右山倾摧。前一刻天寒地冻,冬旱谷枯,后一刻洪水泛滥,势如猛虎,加之地方税官胡添款项,多择乱取,普通百姓饥五饱一,惨若地狱。崆大人与之一众奸吏蚕食兼并,空空庙外三百里疆土皆布私兵,连天子严威都不放在眼中之人,何谈民生为民?”
“战无不战,养兵于民,也是大人不得已之计。”
蝉鸣叶拂,花香涌动,酷暑的天却忽地阴沉下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蓝衣少年仰头望了望天,神情冷漠,“真是愚忠!”
这话不知是说钦南,抑或是说自己。
一场辩论不欢而散,唐襄廷气极之下张开飞鸢就往外飞去。
这厢沈钦南也气不过,撒开丫子就往药庐跑。
“师父,这是个坏人,你为什么要把他留在山里!”
师父不语,沏茶的动作优美、流畅,沈钦南不自觉全然沉浸在幽幽的雾气里。
“师父,这个人好奇怪啊,有时候是一天来一次,有时候是三周来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不是傍晚就是凌晨,唔,怎么说呢,作息混乱,生活无章,有违上头的典律呢。”
半晌,新汤沸,青茶熟。
师父这才放下水壶,摸了摸徒弟的脑袋,“徒儿,你觉得那个少年怎么样?”
师父递过一杯清茶,细心的钦南很快嗅出是新采的银尖,小啜一口,齿间留香,沈钦南浑身的毛孔都舒展开来,“有点危险,有点讨厌。”
“唔,在你眼里,他就只是个胸有抱负、身怀绝艺,却从不用在正道上的讨厌鬼吗?”师父含笑发问。
沈钦南摇摇头,转了下刻有兰草的茶杯,低声道,“像栖息在深水的蛟,明明没有人追赶,却拼命向着阳光往上冲,结果总是撞得头破血流,实在是,太疼了。”
师父揽过钦南瘦小的身子,轻声道,“这叫理想,徒弟弟长大之后就知道啦。徒儿有什么理想吗?”
沈钦南挠挠头,想得整个小脸都皱了起来,“师父,徒儿想像师父一样当个济世的神医。”
“啊哈,那从今天起,你要更加努力地修习了呢。”
顿了顿,师父开始为徒弟轻轻地揉捏太阳穴与晴明穴,“那个人啊,也说过他的理想,就是发挥唐门所学,打造一把不亚于藏剑山庄的神兵利器。”
“那他成功了吗?”
“只要梦想还在路上,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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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理清,真相大白,沈钦南再次回到了银沙石林。
狼牙探马伪装成富商潜伏龙门,凭借强大的财力买通官吏和马贼,普通人家不敢贸然接近,凶悍的盗贼团队也因收到好处而不随意进犯。
探马每次远迁异地,一是交换人马,二是疏通情报。
龙门遥远,似乎与南边的扬州八竿子打不上关系。
然而门主一道紧急的命令,在扬州待机的唐襄廷被委任追回一个月前从金水失窃的官府藏文,以及皇室专享的悬黎明珠。
这就成为了故事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