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日落,早习花间,午习墨医,修习清苦,课业繁重,渐渐地,沈钦南也开始淡忘平凡生涯中的这么一个小小插曲。
偶尔想到有这么个闯到书房的小家伙,沈钦南连对方的样子都记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唐襄廷:某人把我忘记了......
☆、2
(二)晌午
十八岁的沈钦南看完大唐山河志后迷上了旅行。
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听过的不如见过的,见过的不如摸过的,摸过的不如经历一遍的。
比如第一次翻越泰山,第一次参观龙门石窟。
那种深入骨髓的震撼,是书本完全不可传达的。
就在旅行到扬州,穿过第一百六十个村庄时,沈钦南遇到个下山的樵夫。
樵夫身体强健,走起路来虎虎生风,黝黑的皮肤,腼腆的笑,和之前许许多多的樵夫一样,都是顾家的汉子。
汉子说,“读书郎,莫跟啦,好好读书,跟着俺一个砍柴的没得出路。”
“我不当官。”沈钦南说不上这个樵夫有什么不同,只觉得跟着他,心就非常安定,于是二人在说过最长的一段话后,沉默着从金水一路走到了少林。
对方砍柴,他看书。对方休息,他制药。对方售柴,他管账。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没有承诺,没有名争嚷,人生平淡如水,似乎可以一辈子这么凑活下去。
直到走到龙门荒漠,人流熙攘,车水马龙,老板娘客栈的生意依旧如火如荼。
只是......
平淡地跟了三百六十三天的樵夫,突然,失踪了。
在遍地黄沙的龙门找了六天,沈钦南的心突然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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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公子,高抬贵脚。您的靴子,踩到我的小蛐蛐了。”
沈钦南吓了一跳,因为对方的嗓音实在太过醇厚,比当年誉为万花第一名嗓的师父还要有磁性。
“啊,抱歉。”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遇到公子,算是小蛐蛐的荣幸了。”
对方挑起小虫儿,继而放浪不羁地笑了笑,转瞬间噪声大响的可怜虫消亡了声息。
“你,刚刚还护着它,现下捏死算什么?!”
男子缓缓起身,用着不容置疑的口气笑着说,“找到了新玩具,丢掉旧的也有错么。”
一向唇舌出众的沈钦南竟无从分辩。这个男人的眼里,有着太多的无所谓和血腥。
人活一世不容易,伴随不断的得到与失去,身上还有很多能够停留一辈子的东西。
譬如呼吸,譬如杀气。
此后的一个月内,沈钦南遭到这个男人各种方式的骚扰,在龙门荒漠这个三不管的地带,简单暴力就是王法。
沈钦南当真非常想念花谷的师父和各位有爱的花众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