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景又听到他提那个什么圆圆,脸上微微一哂走开了。
十几分钟后,赵方从厨房出来,见客厅没人,便走到楼梯口抬头喊:“开饭了!啊!对了,林桢呢?”
赵光景人没见走下来倒是话传了下去,“他不会回来了!”
赵方一下子懵了。是他们两个这么快闹矛盾,还是他这个电灯泡闪人闪得太慢,其实今天就应该提包袱走人?他心里直喊罪过。
餐桌上。
赵光景神色不见异样,安静吃着,对菜式没发表任何意见,倒是经常去夹那条蒸得水嫩鲜甜的生鱼,白净鱼片衬着细碎葱花和酱油,可好看了,光看着就食欲大增。
可赵方忐忑不安,几次偷偷瞄赵光景的脸色,终于扒完一碗饭后,问:“林桢他为什么不回来?”
赵光景细嚼慢咽,将嘴里的食物消化完才开口,“昨晚不是下雨么?他从机场飞回来,我这儿近他就过来了,平时几乎不来。他是明星有一定知名度,有狗仔追踪,不方便到我这儿,一般是我去他那儿。如果有一天我也不回来,你就一个人做饭吃。”
赵方听得云开见月明,咧开嘴笑得傻傻的,“我没有妨碍到你们,可以继续住下去吧?”
赵光景:“没说不让你住。你想搬走?”
赵方点头,又摇头:“今天我去公司找李飞,拜托他替我找房子。不过这下就不用啦。”
赵光景眼里带了一丝警惕,劝他,“离公司近的房子都特别贵,水电是商用的就更贵了,房租加上水电一个月起码得两三千,又要吃饭,你算算得多少花费。”
赵方狐疑地看着赵光景,赵光景忽然意识到这是从前互相了解彼此的赵方,再笨再傻的人见识多了也会变聪明。赵光景不苟言笑地回视一眼,继续夹鱼,说了一句:“怎么不放香菜?”
赵方疑道:“你以前不吃香菜,我记错了?”
赵光景:“我现在喜欢吃了。”
赵方忽然笑,“对,对,是会这样,我也是,以前不喜欢吃苦瓜,现在喜欢得不得了。以前喜欢啃鸡爪鸡翅,现在反而不喜欢了。”
赵光景顿了一下筷子,意味深长地说:“是啊。喜欢这种东西,哪能永久,时间一长,就变了。”
赵方猛点头,为能和赵光景找到共鸣点而高兴。他还继续举例,“我以前特喜欢喝糖水,现在倒变成喜欢吃酸喝辣咸香重口,甜味怪腻人的。”
赵光景再次附和他的话,“对,就像我之前喜欢朱圆,现在不喜欢,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