玹雨,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可是,那个男孩,已经认不出我了。
34.
金秀贤是个军人。不过,是个讨厌穿军装的军人,尤其憎恶军礼服。
万幸情报科的人从不执著仪表要求,但总有些场合避无可避,比如今天全组都要出席的授勋仪式。
金秀贤从衣柜里取出熨烫笔挺的军服,先换上白衬衫和长裤,一颗一颗系上扣子,最后才穿上外套。
李玹雨张开眼睛,恍惚间看到一个颀长挺拔的背影,穿着绿色军装,周身仿佛镀上了一层光圈。李玹雨眨眨眼,男人的影象明明灭灭的闪现在他眼前。
隐隐约约,他好像知道男人的名字,可是却发不出声音。
男人转过来,李玹雨终于看清了他的长相,凤目微挑,英气逼人。又是那种打从心底涌现的似成相识的感觉,却又遗憾的让它溜走了。
李玹雨意识朦胧,再次闭上眼睛。
金秀贤走过去拍拍还赖在床上的男孩,“还不起床?”
李玹雨抓起枕头压在自己头上,嘟嘟囔囔,“我放暑假。”
“不用去书店?”
李玹雨停止蠕动,不情不愿的从枕头下爬出来。男孩的眼睛睁开一条缝隙,脸上有几条浅色的痕迹,睡衣的领口滑到肩膀,露出一大片皮肤,散发出一种不自觉的慵懒韵致。
金秀贤小幅度甩甩头,强迫自己无视。大清早目睹这种场面,到底是有多相信他的自制力啊。
李玹雨与赖床达成共识,决定明日继续,今日先放他一马。
金秀贤看着男孩摇摇晃晃的身影,嘴角微微上翘,心里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忽然有些酥麻的柔软。
五分钟后,李玹雨回复到正常状态。
金秀贤垂着头,正在同脖子上的领带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