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莎刚刚得知要和卢修斯·马尔福结婚的时候非常慌。
她感觉自己要嫁给一块金子。
闪闪发光的那种。
卢修斯·马尔福是马尔福家的继承人,听说很有经商天赋,还没毕业名下已经有不菲的资产;他学习成绩又好,长得也英俊帅气,还是学生会的男主席,仰慕者成群并且横跨四个学院;最重要的是,他喜欢穿绣满了金丝的巫师袍,加上浅金色的长发,整个人简直就是行走的金加隆。
纳西莎无数次在心里感叹:上帝啊!来个人拯救一下卢修斯·马尔福的审美吧!
于是这个人变成了她。
纳西莎是布莱克家最漂亮的小公主,又比她的亲姐姐温柔可人,每天换着花样打扮自己,是无数霍格沃兹男生的梦中情人。
卢修斯念七年级,纳西莎念六年级。
这两个人都谈过恋爱。
但是在得知婚约后第一次接洽的时候,都鬼鬼祟祟还小心翼翼的。
纳西莎说是不喜欢卢修斯那种人,但还是穿上了自己最受好评的裙子,还给头发挽了一个花,悄悄喷了点香水。
不管怎么说,没有女孩子不想惊艳一个英俊男生的。
然后她就被卢修斯‘惊艳’了。
这枚行走的金加隆还送给她一束同色的玫瑰花。
第二天纳西莎邮购了一大堆男士巫师袍。
她带着缩小后的巫师袍和一群衔着不知名海报广告单的猫头鹰进了男生宿舍。
当天下午,斯莱特林就传来内部消息,马尔福的新女朋友非常凶悍,交往第二天就扔掉了卢修斯所有的巫师袍,还带了猫头鹰战队直接攻陷了斯莱特林男宿舍。
纳西莎完全不在意这些流言,她很快就进入了马尔福夫人的角色,笑意吟吟地改造卢修斯的审美和打扮,还抽空把自己黑色的头发染成了金色,也许是为了漂亮,也许是为了卢修斯的新袍子。
可惜卢修斯的‘金加隆式’审美实在太顽固,纳西莎便一手包揽了他的衣着装扮,一直到他们毕业、结婚、搬进马尔福庄园、后来又有了小小的德拉科,纳西莎仍然习惯包揽卢修斯的一切衣着打扮。
又过了很多年,德拉科结婚生子,庄园的人口又添了几个,纳西莎的订购单子也多了几个人的。
金色头发的小孙子举着玩具在纳西莎四周跑来跑去,睁着那一对和卢修斯小时候一模一样的漂亮眸子问她。
“奶奶奶奶,我可以要一条金色的巫师长袍吗?”
“显然不能,我的宝贝,你想变成一块金加隆吗?”纳西莎弯腰揉了揉他的脑袋,慈爱地笑着。
“金加隆不好看吗?”小男孩眨巴着湿漉漉的灰色眸子,胖嘟嘟的小脸满是疑惑。
一下子让纳西莎想起16岁那年,她从斯莱特林男生宿舍的衣柜中把那些晃眼的长袍拿走时,穿着白衬衫黑色长裤在镜子前试穿新袍子的卢修斯一边欣赏自己的新造型,一边委屈地问自己的未婚妻。
“金加隆不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