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只要有利可图,绝不会执著于盐荼经营,而会伺机进行“交引”、“交钞”的低吸高抛,赚取其中差价。
这种投机行为最终催生了一个新行当——交引铺行,但不是所有商人都能进入这个行当。钞引交易,动辄几万贯、十几万贯,甚至几十万贯,有这个实力投机的,不是豪商就是巨贾,且拥有金银铺、彩帛铺这类高价值的行铺作担保,方玩得起这交引交钞的投机买卖。
朝廷许可了该行当的合法性,并规定交引铺户以个人身家为抵押,家产抵押估值达到官府限定的最低保额,就可取得榷货务戳记发出的印历(经营凭证),又规定大宋商人凡是到榷货务兑付钞引的,必须有交引铺户作保方可兑钱,官府以此防止伪钞伪引和冒名支请的情况出现。
交引铺最先成立在东京,铺户得了这种做保的特权,更是势大气粗。对城内行户,多半无条件做保;若不是城内行户,就拒绝做保,迫使客商无法兑付钞引只得折价买给交引铺,交引铺再提价转卖给茶商盐商,获取厚利;即使有同意做保的,也往往索取贿赂,然后与榷货务的官吏坐地分赃,于是官商相护。
这就苦了大批外来客商,尤其是从事边贸的客商。边贸商人获利的大宗是供应朝廷边军的消费,譬如粮食、茶、盐,军方按边价支付钞引(一般高于内价),但客商必须持引到京城才能兑付现钱。于是,便少不得要受京城交引铺的折价强买或勒索克扣,即使郁愤不平也无处诉冤。
弘义盟初涉交引行,自然不敢轻易与京城豪贾叫板,即便使出解数打入这龙虎盘踞的京师交引行,也意味着必须遵从它里面的潜规则,这自非花惜若的谋算——跟从只能舔小利,唯有破局造局才能成就霸主!
花惜若的交引总铺设在杭州,又在洛阳城和新郑分别开了家分铺,避开京师龙争虎斗之地。宋商边军贸易的对象是北军和西军,从北军南下入东京略往西绕点道就过新郑,从西军出来入东京则多经洛阳,花惜若在这两城设交引分铺无疑是在京师交引铺的前方“截道劫财”。
弘义盟的交引铺在营利模式上也与京城交引铺略有不同,相同的是均做炒卖交易,是出入京城界身巷(金银彩帛钞引交易地)的常客,不同的是承兑客商钞引,支付现钱收兑付费。这种做法非官府允许,但也没有明文说违法,走的是条擦边道。
边商选择在四海交引铺兑付虽然要支五分利(每一百贯支五贯),但比起在京城兑付受交引铺的折买或盘剥却是划算多了,更何况洛阳、新郑距离东京都近,提了现钱到京城办货也极方便,边商权衡下自是宁愿到四海铺兑现。
花惜若这一把把金银铜钱洒出去,收来这些钞引做什么?既非折价收购,自然不能及时出手赚炒卖差价;若去京城兑钱便成了只赚手续费的小利,自非花惜若所谋。
这些钞引事实上除了兑钱外,还可当作提货凭证使用。弘义盟的人拿着这些钞引去茶场盐场提取茶盐,又入彩帛绮罗,一起贩运到河北西北边境。其中少部分卖给边军换钞引,大部分却进入边境榷场以货易货,低价易回大批貂皮、海豹皮、人参、麝香、羚角、红花等货,有时瞅准时机也入牛羊活物,运入内地再高价出售,获利达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