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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逃不过似水流年

第17章少年

权志龙第一次见到李胜利,是在十二年前,2005年的夏天。

他不喜欢那些新来的练习生,因为不想组成所谓的IDOL组合。

他喜欢hit-pop,喜欢舞蹈,他要做有独立精神的音乐人,为此他从如日中天的SM来到当时名不见经传的YG,就是不想当打扮得精致漂亮的牵线木偶。

现在这样,又算什么呢。

其中,他最不喜欢的,就是李胜利。

那小子唱歌不行,RAP不行,跳舞不行,不礼貌,没眼色,简直一无是处,还挺自以为是,简直了。

前一天还在跟太阳说,这样的孩子要是来我们这儿可怎么办,结果第二天就在练习室看到他。

最后留下的也果然是这个人。

C’estlavie,这就是命。

命运赐你宝藏,总会先将它蒙上尘土,所以,你既不感恩,也不珍惜。

少年人都是有脾气的,你不理我,我不理你,那时候还没有人告诉他们队长和忙内意味着什么,不懂世故,不会恭维,两人针尖对着麦芒,全凭一时意气。

权志龙和李胜利,分配到同一个宿舍,却整整三个月,没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眼神都故意交错开,仿佛对方就是隐形人。

幸好宿舍里只有一台电视,否则冷战会持续到出道吧,两人都是倔头倔脑、不服输的个性。

刚开始,只是不得不在同一时间,看同一部偶像剧。

两个人,各自坐在沙发的两端,一个喝酸奶,一个吃薯片。

后来,偶尔会问电视剧开始的时间,会一起匆忙赶回家。

那时候的世界好简单,连电视都不能点播或回放,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所以才会那样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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