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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2 / 2)

霍时安那小子是毛王,春风得意的不行,老在我面前晃尾巴。

我一看他那样,就从他胳膊上拽下来几根。

手机还在震动。

苗苗看我,我看她,我俩对视一眼,下一秒我就立刻拿起手机直奔阳台。

霍时安在那头骚骚的说,“我来找你打游戏,我要看看你是怎么打的那么菜的。”

我捏鼻梁,“别来。”

霍时安的呼吸立马就重了起来,“玩儿什么呢你?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我听他这语气,好像我始乱终弃,不是好东西似的,“苗苗在我这儿。”

霍时安嗤笑,“那又怎样?她在你那儿,我就不能过去?”

他的喉咙里发出类似动物被激怒的低喘,“论认识的时间长短,有我在,轮得到她?”

我无语几秒,“你想什么呢?”

“方淮,”他忽然喊我一声,“我已经到了。”

仿佛后面还自带音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的太阳穴猛地一跳,“不是吧?真的假的?你别吓我,苗苗正在问我跟你什么关系。”

霍时安懒懒的笑,“什么关系,老同学,老朋友啊。”

我叹气,“她发现了项链的事。”

“项链?”霍时安拉长声音,“啊,想起来了,是那个啊……就你做那小狗都嫌弃的丑东西?”

我把电话挂了。

手机又响,霍时安知道我不接他电话了,就发的微信:我在门口,开一下门,我要进去。

第14章

我看完微信回客厅,继续跟苗苗大眼看小眼。

今天在我这儿的只要不是苗苗,是别的谁,看到霍时安进来,都只当是大明星来老朋友这儿吃顿饭。

顶多会感慨一番,原来大明星也是人。

苗苗不行。

就算她没发现项链的秘密,但是只要她亲眼看到我跟霍时安在一起,待上几分钟,就能从我的言行举止里发觉出不寻常的地方。

因为她真的跟我太熟了。

当年我去国外,两眼一抹黑的时候遇上的她,那时候她已经在当地生活了八九年。

是她带我熟悉的那座城市。

如果说霍时安陪伴我长大,从幼年到童年,再到少年。

那苗苗就是陪伴我从少年步入青年。

五年多了,先是同学,朋友,再是兄妹,亲人。

怎么可能不熟悉。

确切来说,是霍时安熟悉过去的我,苗苗熟悉现在的我。

过了十几秒,我平静的说,“霍时安在门口。”

苗苗比我还平静,“我原来一直觉得自己看人很准,可是到你这儿就不准了。”

“刚认识那会,我以为你是直的,没想到你跟我说你不直,后来我以为你不喜欢毛多的,前段时间发现根本不是毛的问题,是你一直有暗恋的人,你挂在了一棵树上面。”

“两分钟前,我百分百确定你不是单相思,霍时安是你念念不忘的前男友。”

她顿了顿,神色一言难尽的说出重点,“而且他毛多。”

“……”

我把烟掐了,起身去开门。

苗苗在我后面起来,快速抓了包跑到门口。

我问她,“你干嘛?”

“当然是溜啊。”

苗苗压低声音,“你知道的,我写的大多请大家记住网站新地址http://.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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