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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1 / 2)

迹。他们看着那个瑟瑟发抖的人在身下哭泣,求救,他们□□着,在那从未有人开垦过的甬道里撞击着,留下一注罪恶的白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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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队,不好了!”方莎莎匆匆忙忙地撞开门跑了进来,看来是有什么急事,连门也没有敲一下。

“什么事?”霍戈问道。

“那个犯人跑了!”方莎莎想必是跑过来的额头上还带着汗珠,她捂着胸口喘了一会儿气,接着说道,“就是那位,那位十四年前因强/奸杀人案入狱的孔巧进!”

“什么?!”听到这个名字,霍戈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或许是因为他的动作太剧烈,使得原本就摆得靠近桌子边缘的玻璃杯掉了下来,摔在地上,一下子变作粉碎。

如果可以,他真的一辈子都不想再听到那个男人的名字。

十四年前,那个男人像一场噩梦,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夺走了那个他最疼爱的人,还连累了他的父亲,使得他的母亲痛不欲生。可是偏偏他不能亲手解决那个男人的生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活在监狱里。

若是那个男人一直活在监狱也就算了,毕竟他知道,强/奸犯是所有罪犯里最被人瞧不起的一种,也是在监狱里被人欺负得最惨的一种。他当时便是知道了这一点,才忍住了狠狠教训那个人一番的冲动,可是现在却告诉他,那个男人跑了?

他还想跑去哪里?还想重新祸害人不成?

不可原谅!

方莎莎自从两年前跟了霍戈这个上司开始,就知道霍戈脾气十分不好,他很容易被惹毛,她这两年来也挨了不少训。可她也清楚,霍戈的火气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并且大部分时候都不是真的生气。

可是现在……

如果说之前的霍戈像一只一点就着的野犬,现在的他就像一只阴冷的狼,眼中蕴含着杀气,却按捺着不动,准备寻找着最合适的时机去咬死猎物。

“方莎莎。”

“是!”不知不觉间,她的后背已经出了一身细密的冷汗。

“传话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个混蛋给我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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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夏闲着无聊翻微博的时候,忽然发现了这样一篇报导。

最开始吸引他的并不是这条报导的内容,而是报导中的事件发生的地点:a市,即他们所在的城市。

而报导的标题起得十分文艺《摘花苞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作家写的散文。

然而这篇报导的内容就没有那么文艺了。

就在一周前过去的十一长假里,a市发生了三起命案,死者为一名男童与两名女童,三人年龄均不超过十岁。三人的尸体皆是在隐蔽的角落里被发现的,死者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全部被撕烂,皮肤上布满深深浅浅的痕迹,看来应当是用手掐和用牙咬出来的。根据法医分析,三名死者皆是死于窒息,脖子上有着明显的勒痕,且死前有遭性/侵/犯的迹象。

而文章之所以其名摘花苞的人则是因为死者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其□□都被人插了一支未开放的花,法医将花苞取下之后,还有不少精/液从死者体内流出。

a市算得上是个发展很好的城市,此事一出,立马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而摘花苞的人也成了这位凶手的外号。林立夏看了一下该条报导下方的评论,清一色都是在咒骂着这位凶手,要求警方尽快将其绳之以法,也有极个别想要博眼球的跳出来指责小孩以及孩子家长,结果被义愤填膺的网友骂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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