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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小邦客和小萝卜(1 / 2)

清早,福仔探头在篮子边吱吱一唤,小不点立刻起身把脑袋伸了出来,和福仔碰鼻子。小不点能站起来了,福仔显得很高兴,扒着篮子边舔咬小不点的耳朵。

说到这个防水布的篮子,原本是个车用收纳箱,上面有拉链,曾经当过小格林的摇篮。格林回归后,我们就一直把篮子折叠起来放在汽车后备厢里,舍不得洗它。昨天,我把福仔放进篮子里,福仔把篮子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嗅了个遍,竟然踏踏实实地卧在里面睡觉,似乎觉得很安心的样子。小不点则很不情愿,虽然我强行把小不点拴在篮子里养伤,有人看着的时候,他也老实不动。但他似乎不那么喜欢这个篮子,只要我们不在屋里看着,他就往篮子外面爬,要往床底、柜子下钻,他更中意屋子里阴暗的角落。好在有福仔在篮子里陪着他,小不点才安宁了些。

我见小不点扭伤的腿已经消肿,就解开绳套,让他四处活动活动。谁知这家伙一解放,立刻拱进了低矮的碗柜下面,再也不出来。福仔个儿大钻不进去,抓刨着柜子脚干着急。

从小狼们被捕到现在,两天两夜了,他们什么都不吃。野外的小狼十二天左右睁眼,而福仔和小不点已经快两个月大了,他们早已把亲生狼妈看得清清楚楚,再不会将人误认作妈妈。加上被捕受了惊吓,他们对人是抗拒的。

我又心疼又心急:“尽快送回山里,拖得越久,找到母狼的希望越小。而且照这样绝食下去,饿都饿死了!趁他们还有力气,赶紧放他们回去找亲妈。”

“他俩吓成这样,饿成这样,小不点那个腿还瘸着呢,回得去吗!何况这几天各处牧场都没人,盗猎者满山搜猎,再被抓走就追不回来了。索朗都说现在不能放!而且狼窝被扰动过了,母狼还回不回那个窝?你想让他们像那两只没妈的小狐狸一样吗?我们到现在还没找到格林呢!”

亦风一提到小狐狸,我心里的伤口就开始渗血;再提到生死不明的格林,那心伤就彻底绷裂开来。我绝不愿意用小狼的命去赌。绝食两天的小狼,我这样一撒手,到底是“放生”还是“放死”?

眼下,盗猎者是一大威胁,小狼的伤势是一大担忧,这其中还有没说出来的原因—亦风舍不得他们,我又何尝不是呢。只是这想法太自私,太强求,两天来我一直压抑着不敢表露。自打从盗猎者手里接过小狼,久违的亲切感就涌上心头。当小狼钻进我袖子里,与我脉搏相贴的时候,我的心早就动了,仿佛觉得小格林又回到了我的怀里。我多想再次回到与格林在狼山上的岁月,多想把他们留在身边,可是狼子野心留得住吗?小格林是孤儿,但福仔和小不点不是,他们的妈妈在山里哀哀盼子,他们的父亲也许会穷尽一生去寻找丢失的孩子。我们留下格林是收养,留下他们却是掠夺。

我含泪看那两个小家伙,一个躲在柜子底,一个趴在柜子前:“好吧,还有四天,法会一结束,立刻送回,到时候一定要舍得。我们再爱小狼都不如他亲妈。”

我们和小狼的相处开始了倒计时……

既然留下,就得想办法让他们进食。亦风去旺青甲那里把伤羊拖回来宰了,我就着羊腿割了些肉,准备给小狼作口粮。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羊肉塞进小狼肚子里去。不吃东西,他们连回去的力气都没有。

泽仁的外甥小萝卜碰巧在旺青甲的牧场上玩,遇见亦风去拖羊,便跟着他回来,吵吵着要看小狼。

“邦客,邦客,小邦客!狼狼,狼狼,小狼狼!”小萝卜嘴里儿歌似的唱念。

福仔看见来了生人,一个劲儿往床底下缩。小萝卜一看那么小的邦客,乐坏了,也像只小狼一样钻进了床底下,伸出小手去抓福仔的尾巴。两个小家伙一个抓一个逃,绕着床下的纸箱杂物兜圈子,时不时传来“吱吱叽叽”的小狼叫声和萝卜嫩声嫩气的呼唤:“福仔乖,不要跑。”小孩抓住小狼又抱又亲,再跑,再抓……

“萝卜,别吓着小邦客,小邦客骨头嫩,千万别使劲儿啊!”我看着床下,提心吊胆。

“没事儿,五岁小孩能有多大劲儿,让他们玩去吧,小狼活动活动也好。”

又过了好一会儿,床下没动静了。我悄悄一看,萝卜侧躺在床底下睡着了,福仔蜷缩在他肚子边,两个小家伙都累坏了。

“咕噜噜”,一阵肠鸣声……福仔最先饿醒过来,折腾了半天,他又饿又累。不过,他似乎对这人类的小孩没有先前那么怕了。他用鼻子嗅着萝卜衣服上面糊着的黏液,伸出嫩舌头沾了一点点,在嘴里回味了一下,眼睛一亮,马上吧嗒吧嗒地舔起来。

“那是啥?”亦风问。

“蛋清,我昨天滚到床下的鸡蛋被他们压碎了。”

“他总算是吃东西了,太好了!”

“嘘……小声点。”

萝卜也醒了,他见福仔舔得起劲儿,笑嘻嘻地把小手上沾满的蛋黄也给福仔舔。

“把这个喂他。”我趁机把羊肉、牛奶递给萝卜。

萝卜把羊肉送到福仔嘴前:“福仔乖乖,吃饭饭……”

福仔盯着萝卜,小眼珠骨碌碌转了好一会儿,吃了。之后再喂他食物他就没那么排斥了。

我和亦风你看我我看你,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这两天来我们想了多少办法让小狼进食都没用,没想到小萝卜跟他玩一会儿,居然就混熟了。甭管人还是动物,单纯的孩子与孩子之间真的是最容易沟通的。

小不点和福仔性格迥异。福仔外向,小不点内向,他的戒心更强,对我们消极反抗。

萝卜把小不点从柜子底下抓出来交给我。小不点既不挣扎也不跑,安静地坐在我腿上,大概知道瘸着腿也跑不远,于是决不耗费一丁点力气。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把肉递到他嘴前,光听他肚子在千呼万唤,却始终禁口。我们硬往他嘴边送羊肉,他就转着脑袋跟眼前的肉躲猫猫。

小不点的眼神是很抵触的,从他的眼睛里明显能读出距离和防备。而且一得机会他就看窗外,就像一个被绑架的机灵小孩,选择性地顺从,却随时观察着逃亡的路线。左顾右盼,他的目光终于锁定了一个方位,嘴角仿佛扯开了一个势在必得的笑容。他看得那么专注,宛如身处一片黑暗中,而只有那一个方向有光明。福仔用爪子抓住我的腿,脖子撑着椅子面,扭动全身的力量爬到我的腿上坐下,也和小不点注目同一个方向。

我惊讶地瞪眼望向亦风。

亦风的唇一张一合,没有声音,两个字,清清楚楚地让我读出—“后山”。

我会心地点点头,对这两个小不点由衷钦佩起来,他们是凭什么找到那方向的呢?我想那晚若不是小不点腿伤爬不动,没准儿他们还真能找回狼窝去。我的目光停留在小狼的眼睛上,像受到蛊惑般再也无法移开。狼山的夕阳在小狼瞳孔中燃烧。狼有多少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我越是猜不透,越是觉得那种无法遏制的好奇心在跳跃。

小屋窗内,两只小狼默默望着家的方向,两个人默默望着狼孩子的眼神,草原寂静无声,只有表针嘀嗒、嘀嗒……回家,他们的眼里只有回家。

一滴泪溅到手背,温度转瞬即逝,我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那处被泪溅到的肌肤,那微烫的感觉,好像一直遗留在心底。

萝卜又劝小不点吃肉肉,方法却有点蛮横了,他抠开小不点的嘴巴,用手指头把一块肉塞进他嘴里。尽管这样粗鲁的填喂让小不点避无可避,但他仍旧躲闪着想把食物呕吐出来。萝卜捏住他的嘴筒子就是不放。

僵持中,他身边的福仔突然“呜呜吱吱”叫了几声,舔了舔小不点的嘴巴。小不点歪头瞄了福仔一眼,若有所思地定了两秒,随即喉头一梗,把嗓子眼儿里的肉咽了下去,仰头挑战似的盯着我们。

小不点转眼就合作起来反倒让我很意外。我端过肉盆,也拿起一块肉,还没等我送到小不点嘴边,他就主动抢去吃了,而且两只小狼都扑到肉盆里狼吞虎咽起来。

小萝卜手舞足蹈,我和亦风也惊喜欣慰,我们劝了这么久小不点都不从,这会儿怎么想通了?我回想福仔刚才的表现—小邦客之间一定有语言!

我隐约感觉到,或许小狼们是在为什么事做准备,养好伤,储存体力,等待最好的时机。

一盆肉转眼就吃光了,福仔和小不点各自打了个很惬意的冷战,从容地跳下地去,我觉得腿上热乎乎的,一看,他们尿了。这些家伙,你们还能再坏点儿不?

“亦风,微漪,快来帮忙,小不点卡住了!”萝卜和福仔撅着屁股,并排趴在碗柜前面的地上,萝卜的小手在碗柜下面拽着一只狼爪子。

怎么回事儿?

原来,昨天傍晚,两只小狼开口吃了肉,结果到了晚上就开始疯长,把他们狠命吃进去的肉迅速转化成发育的力量。昨天晚上福仔是跟萝卜睡一块儿的,而小不点性格孤僻,不愿意亲近人,他自己钻进不到八厘米高的碗柜底下去睡觉。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就发现坏事儿了,他出不来了。

“这家伙一夜之间长大了一圈!”亦风打着电筒看,“柜子下面中间高边缘低,他昨晚睡在中间部分是没感觉的,但是柜脚的边缘就像千分尺一样,7.5厘米毫厘不让。小狼才长大一点的脑门儿刚好被卡住。这柜子坑狼啊。”

“狼真是见肉就长!”

“长得快就别往小缝缝里钻嘛!”

我们三人只好掏空碗柜里所有的杂物,搬柜子,把小不点放出来。

这些天里,萝卜住在我们小屋,天天和小邦客玩。晚上他就抱着福仔睡在我床上。小小的行军床上睡着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一只小狼,我生怕挤着小萝卜,小萝卜生怕挤着福仔,只有福仔很享受这份拥挤。

小不点钻不进柜子底下了,没有狭小的空间挡风,小家伙晚上冻得直哆嗦。亦风就手把小不点捞到自己被窝里,黑了,暖和了,小不点扭捏好半天,终于安稳了,半夜里,他竟然打起了嫩酥酥的小呼噜。

“福仔”“小不点”的名字,萝卜越喊越熟,他还把小邦客们抱出屋去:狼狼挖洞,他也帮着刨;狼狼吃东西,他也嚼干粮;狼狼跑不动了,他就把狼狼揣在小藏袍的囊袋里。

“他俩为什么不趁机逃跑?”

亦风的问题其实在我心里也转了好多回,我一直在观察这两只小狼出屋后的表现。我常常想起《狼图腾》里的那只小狼,一旦在野外松手,他就目的明确地“朝着离营盘、羊圈、人气、狗气、牲畜气味远的地方跑”。可这两只小狼似乎没打算那么做。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牲畜和大量营盘,也可能是因为屋内的泥土里还封冻着格林从前的味道,更有可能是因为人类的孩子让他们没那么害怕吧。

“小狼从来没离开过后山,这地方对他们还很陌生,他们没有找回家的十足把握。我们从小屋到后山都要走六个小时,小狼的体力是远远不够的。何况中间还要穿过这片狼渡滩,他们吃过沼泽的苦头,也许对他们而言,最有把握的做法还是养精蓄锐等待最好的时机。”

“狼群会找到这里来吗?”

“说不准。”

小邦客和小萝卜在一起两小无猜:小邦客知道小萝卜是人,可是不觉得小萝卜会伤害他们;小萝卜知道小邦客是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人要恨狼。孩子们的心里还没有装填仇恨。

我羡慕小萝卜,他在草原土生土长,小狼和小孩都会长大,说不定狼与人的情谊会一直在草原延续下去。不像我们,放归了格林,就回到了城市,从此天各一方。

福仔和小不点一开了吃戒,就食量惊人,而且特别喜欢整块肉撕扯着吃。我们索性把

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tun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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